中标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3包PDGFB(22q13)基因断裂探针试剂(荧光原位杂交法)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at013020348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诚0551-637362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 7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3包PDGFB(22q13)基因断裂探针试剂(荧光原位杂交法)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3包PDGFB(22q13)基因断裂探针试剂(荧光原位杂交法)(项目编号: 20AT0130203480-0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鼎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5


第 6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6包HLA-DRB1核酸分型检测试剂盒(PCR-SBT法)TBG HLAssure SE DRB1 Locus SBT Kit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6包HLA-DRB1核酸分型检测试剂盒(PCR-SBT法)TBG HLAssure SE DRB1 Locus SBT Kit(项目编号: 20AT013020348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鼎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5


第 5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7包人类PIK3CA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7包人类PIK3CA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项目编号: 20AT0130203480-0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春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5


第 4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4包BCL2(18q21)基因断裂探针试剂(荧光原位杂交法)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4包BCL2(18q21)基因断裂探针试剂(荧光原位杂交法)(项目编号: 20AT013020348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鼎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5


第 3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2包人类MGMT基因甲基化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2包人类MGMT基因甲基化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项目编号: 20AT0130203480-0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鼎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5


第 2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 20AT013020348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鼎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5


第 1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 项目-05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心试验室试剂采购项目-05包(项目编号: 20AT0130203480-0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鼎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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