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河乌赞镇乌赞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20〕15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4.86%地方自筹45.14%,项目法人代表为刘延年,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乌赞镇乌赞村
2.项目规模:本工程河道治理总长12km,其中:修建堤防、护岸总长11.528km(左岸长5.82km、右岸长5.708km),河道整治总长0.472km,治理河道范围为K9+680-K15+520段。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2700001002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河乌赞镇乌赞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监理 |
83 |
52.0 |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A6540003917002700001001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河乌赞镇乌赞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 |
83 |
2638.3 |
本工程河道治理总长12km,其中:修建堤防、护岸总长11.528km(左岸长5.82km、右岸长5.708km),河道整治总长0.472km,治理河道范围为K9+680-K15+520段。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尼勒克县解放路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新华西路融和大厦1439室 |
邮 编: | 邮 编: | 835000 | |
联 系 人: | 辛冲 | 联 系 人: | 赵宝红 |
电 话: | 15886962190 | 电 话: | 13394995183 |
传 真: | 传 真: | 0999-812262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15038179@qq.com | |
监督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0999-8038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