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7.52万元
招标公司于都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东源县启源林业有限公司197.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于都县 2023-2024 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于都县林业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7320146994228
施工单位(乙方):东源县启源林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5314971045N
为了全面实施好于都县 2023-2024 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根据甲、乙双方招投标文件、《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于都县 2023-2024 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赣 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品目二)。
2.工程地点:见作业设计图。
3.工程内容:见作业设计书。
4.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内容及经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 5.开工日期:2024 年 1 月 2 日。
6.竣工日期:2026 年 11 月 2 日。
7.质量等级:合格。
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柒万伍仟贰佰捌拾陆元肆角 整,小写 1975286.40 元。
1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组成合同的文件。
2.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6.现场签证及其他经双方认可的文字记录资料等。
三、 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及适用法律法规
1.适用标准:约定适用于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没有的约定适用于工 程所在地地方标准。
2.适用法律法规:适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本省地方性法规。
四、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3 天内由甲方提供。
2.图纸提供套数:3 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绘制图纸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设 计变更需乙方绘图,费用由乙方承担。要求图纸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泄。
五、甲方代表职权
负责现场管理、监督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工程进度款审核等。
六、监理单位(项目检查、质量监督、成效监测服务单位)及总监 理工程师
2
1.监理单位由甲方确定。
2.监理员姓名、职称告知乙方。
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负责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计量管 理、工程进度款初审、施工组织协调、成效监测、组织阶段验收和竣工 预验收等。
七、乙方驻工地代表职权
对本项目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签署、项目实施及管理、往来款项进 行控制,履行承包人委托的职权。
八、甲方工作。
1.将作业设计范围内的林地交付给乙方施工,因林权民事纠纷影响 乙方施工的,由甲方负责调解,调解不成造成改造面积减少部分由甲方 视情况负责调剂。
2.提供作业设计书、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验收,如 发现乙方质量不达标的有权责令其返工直到达标为止。
3.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时间:由甲方积极配 合乙方协调。
4.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甲方在乙方配合下办理施工 许可证及其它证件、批件等相关手续。
5.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3 天内。
6.甲方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乙方进度计划 5 天内。
九、乙方工作
3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现场交底,向甲方提供施工 方案。
2.提供项目施工班子,施工班子要求与投标文件提供人员相符,施 工过程中需更换施工班子要提前一个星期向甲方申请,更换人员名单经 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3.按照施工设计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2024 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造林,年度抚育每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4.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十、 延期开工
如由甲方原因造成延期的,乙方可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 暂停施工
如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 期相应顺延,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工期延误
1.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 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意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 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 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 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支付办法按以下规定执行:总进度计划未完成的,按限额处罚。即:延误一天处罚 1000 元,当处罚款超过工程总价的 5% 4
时,招标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承包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 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 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了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 定的其他责任。
十三、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 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原因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 自负,且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应达合格工程标准。
十五、检查验收
由工程监理对每道工序进行全程监理,甲方和设计单位可以派出技 术人员随时随机对苗木、肥料及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各道工序进行抽查验 收,并将抽查验收结果反馈给项目监理单位和乙方,经甲方抽查或监理 监督质量不达标的由监理单位对乙方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销号,未 按时整改销号每推迟一天扣减整改小班总工程量的 10%,未整改销号的 小班一律不计工程量并在工程总量中扣除未整改小班工程量的 10%。每 道工序经项目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本项目分阶段验 收、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第二年度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甲方抽查;竣工验收由甲方视具体情况,采取聘请第三方或其他国家规 定的方式组织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随机抽查。
5
十六、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中标人的投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签订合同时乙 方提供报价清单明细。
2.合同价款的调整:以下情况可调整合同价款。
经设计单位发出并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2)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签证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或因招标 清单工程量计算错误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甲方供应材料发生的费用); (3)经招标人委托施工的新增(项目)工程量;
3.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工程量报价清单中已报价的项目按报价计价;
(2)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未报价但是本招标工程其他中标单位中标的 标段有类似中标价的项目,按照其他标段中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计价; (3)不符合上述二个条件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结算 单价,由招标人询价小组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行 定价。
十七、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提供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按完成工程量提供付款报 告。
2.甲方确认时间:收到工程计量报告后 5 天内。
十八、工程款支付
项目结算总价等于乙方中标工程造价+签证造价+设计变更增(减) 6
工程造价+新增工程造价。由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签署质量验收意见,由甲方根据项目进度分次付款给乙方。具体付款方 式:
乙方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的树种、苗木规格、造林密度造林;各 种改造类型以小班为单位进行计算工程量,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 85%(含)为阶段合格小班,造林第三年保存率大于或等于 80%(含)为可竣 工验收小班。
①第一年度付款:第一年完成新造林第一次抚育验收合格后一 个月内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完成第一年第二次抚育验收合格后 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②第二年度付款:人工造林、更替修复、补造修复在完成第二年度所有改造工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5%;③竣工年度支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后一 个月内支付余款。每次申请结算前,乙方必须先支付完工人(特别是农 民工)工资,经甲方审核有效支付凭证后,再进行验收结算。
十九、设计变更条件
1、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确认设计的施工图与现场条件不一致。 2、经业主确认市场无法采购到施工图中的苗木。
3、经业主确认不适宜山上种植的苗木。
4、业主要求的其他变更。
二十、竣工验收
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7
日起两周内向甲方提供①竣工图 4 套;②竣工报告 4 套;③竣工验收资 料 4 套。
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竣工后 15 日内提供 4 套。
二十一、保修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十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施工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二十三、违约
1.违约的处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违约金的数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损失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十四、索赔
双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十五、安全施工
乙方施工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安全标准,随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 隐患,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不可抗力损失费用的计算: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承包人的直接损 8
失费用,根据不可抗力的条款规定处理。但属于应该预防的因素,因承 包人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不负责赔偿。属施工 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费用、工期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二十七、保险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署日到质保期满,质保金结清为止。
二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三十、其它约定
1.施工图纸中未明确部分由施工单位提出,报甲方、监理公司认可 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并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监理公司认可后施 工,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部分应予以纠正。
2.如果属非乙方主要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长,且造成了人 工、机械、材料等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 5%,其合同价款相应予以调 整,否则,其合同价款不予以调整。
3.乙方绘制的竣工图需盖有单位竣工章及相关技术人员签字,在竣 工验收后 14 日内提交监理审核,竣工验收报告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 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若发现此现象,甲方 有权予以双倍拖欠工资的处罚,此款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
5.甲方组织的会议,需要乙方参加的,无故缺席的按每次 1000 元 处罚,并承担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完全后果。
6.本工程严禁转包与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做到材料、机械、设备堆放整齐,垃圾及 时清理,注意维护环境卫生。
8.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转至甲方指定帐户。履约 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退回乙方(不计利息)。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