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2023-c124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祥平023-6341473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执行编号:HJ-2023-C124
项目名称:2023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接待综合服务
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采购内容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
二、报价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知识产权
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二、评审标准
三、无效响应
四、采购终止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五、成交通知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签订合同
九、项目验收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二、服务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资格条件
五、其他资料
1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3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接待综合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称)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23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接待综合服务
49.5
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9.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工作时间:9:00--17:00)。
2.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购买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公司名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205628868@qq.com。
户 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西部科学城支行
联行号:308653000180
账号:12390844631020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支付了磋商文件购买费,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到指定邮箱,且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1935号房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4: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4:3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23-62663069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
(二)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曾祥平
电 话:023-6341473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1号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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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采购内容
磋商内容
数量/单位
项目概况
2023中国国际智能产业
博览会接待综合服务
1项
2023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接待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负责嘉宾的分类接待工作,包括嘉宾联络、交通保障及机场、车站接送,会议期间嘉宾及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安排等。
(二)负责联络收集参会嘉宾抵离渝时间、航班\车次、会期活动、个性化需求等信息,及时更新行程信息并上报,针对嘉宾定级,建立参会嘉宾信息库。
(三)协助选择定点酒店、推荐酒店、租车公司、餐饮提供单位等。与定点接待酒店、工作人员酒店、租车公司、餐饮提供单位等签订合同,费用由采购方据实结算,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单位。
(四)在定点酒店设置接待签到处,安排店长及满足需要的工作人员,做好嘉宾签到、房间安排、资料发放等服务,协助做好房间统计与对账结算工作。
(五)负责嘉宾、工作人员会期餐饮安排和管理,协助做好与餐饮提供单位的对账结算工作。
(六)协助集体宴请的邀请、场地布置、菜单安排等工作,并做好宴请现场的服务工作,相关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服务金额内。
(七)负责接待车辆统一调度工作,由专人调度安排嘉宾用车,保障嘉宾参会出行需求,协助做好与接待车辆提供单位的对账结算工作。
(八)代办机场(车站)礼遇服务,包括机场(车站)要客通道、贵宾用餐、贵宾休息室等。与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费用由采购方据实结算,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单位。
(九)代办接待站点相关设计制作搭建及配套服务,包括机场、车站等接待站点及接待酒店报到处背景板、接待台、资料发放牌、指示牌、手持牌等设计制作搭建,与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费用由采购方据实结算,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单位。
(十)代办接待有关资料设计制作,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服务金额内。
(十一)统筹协助团市委安排志愿者服务。
(十二)完成授权代理及承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结束止。
(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验收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验收标准:对项目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磋商文件规定、经确认的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合同及采购人的需求,对成交供应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成交人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影像资料、数据统计等),项目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按照跟审单位确认的金额,由成交人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按资金审批流程一次性支付。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标注部分、第三篇“※”标注部分。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磋商报价
(10%)
10分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服务部分
(60%)
总体方案(25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接待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优:25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1.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强为优;
2.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和针对性较强为良;
3.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和针对性较差为差;
现场及后勤保障方案(25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现场及后勤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现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优:25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和进度安排(1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可行性,对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优:10分,良:5分,一般:3分,差:1分,未提供:0分
3
商务部分(30%)
供应商
实力
(4分)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 (4分)
1.项目负责人
具有国家级展会活动服务项目经验,得4分。
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其名字,否则须提供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资料);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否则不得分。
服务团队
(12分)
1.供应商拟派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达到30人及以上,得3分;团队人员不足30人得0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相关职称的:每有1人具备经济类高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1分,未提供得0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化类高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1分,未提供得0分,此项最高得9分。
提供拟派团队组成人员清单、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供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否则不得分。


业绩
(10分)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磋商开始时间具有国家级展会活动服务经验,每提供1份业绩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得2分,满分10分。
提供相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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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不接受。
(三)磋商保证金(无)
(四)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且为签字盖章的正本PDF扫描件,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科学城支行
账号:123908446310202
打款时请备注 项目名称 代理费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X、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1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1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1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明细报价表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人工费

/


9
运输费

/


10
其他费用

/


11
……

/


12
总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1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1

全部响应
无差异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请在本表第1行“差异说明”栏中填“无差异”即可。供应商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存在偏差的,应在上表中提出,未在偏离表中提出的,则将被认为已对此部分做出全面响应。
2. 本表可内容可根据偏离情况修改、扩展。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承诺等应附相应的材料。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全部响应
无差异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请在本表第1行“偏离说明”栏中填“无差异”即可。供应商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商务需求”存在偏差的,应在上表中提出,未在偏离表中提出的,则将被认为已对此部分做出全面响应。
2. 本表可内容可根据偏离情况修改、扩展。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承诺等应附相应的材料。
(二)其他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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