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浙江省“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浙江省“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固【2024】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0305-04-01-317701,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浙江省“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大门岛,大门岛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西北部,东南距城区北岙街道5.5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大门岛沙枫港沙滩、南台沙滩、观音礁沙滩及潭头沙滩修复,并对观音礁沙滩及潭头沙滩周边进行亲水平台打造及环境提升。主要为岸线建设长度为 965m,滩面建设 10773 ㎡,海滩补砂量为 38371 ㎡,绿化 2412 ㎡及沿线配套设施建设等。
总投资为5143.93万;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899.56万。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大门岛沙枫港沙滩、南台沙滩、观音礁沙滩及潭头沙滩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岸线修复长度、滩面清理、补砂修复、边坡复绿、环境提升、岸线整治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项和第(2)项资质,或具备第(1)项资质的企业和具备第(2)项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1)、(2)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港口与航道工程的单位,联合体非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单位。(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港口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
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5本次招标采用“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投、开、评标工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77-8892689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2024年8月29日09时3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工程建设”,登录系统进行上传。
5.2 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发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投标方式
7.1 公开招标。
7.2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方法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青岙路55号 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顶寮路5号
邮政编码:325701 邮政编码:3257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俞先生、余先生
电 话:0577-63458205 电 话:15088585373、13968907090
日 期: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