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市宏顺五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骑马抽360万套、隐藏轨720万套、铰链500万件、钢珠轨50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宏顺五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骑马抽360万套、隐藏轨720万套、铰链500万件、钢珠轨50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宏顺五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骑马抽360万套、隐藏轨720万套、铰链500万件、钢珠轨50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广东宏顺五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生产概况:广东宏顺五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原名“中山市宏顺五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阜沙镇颂德路18号(项目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1′6.167",北纬:22°38′34.393")。用地面积23749.5平方米,建筑面积84843.8平方米。项目一期总投资14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用地面积23749.5平方米,建筑面积84843.8平方米,年产骑马抽360万套、隐藏轨720万套、铰链500万件、钢珠轨500万件。员工共有500人,每日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全年工作300天。
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7日通过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中(阜)环建表〔2023〕0015号。
本企业属于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已于2023年06月19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2000MA4WRQ6MXC002Y。
项目(一期)建设及配套环保设施现已建成,并于2023年6月25日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中山市阜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注塑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甲醛、苯、氨、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46米排气筒排放。
(2)喷码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切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焊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模具维修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6)注油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7)磨轮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8)食堂厨房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24米排气筒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对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合理的安装、布局,再采取隔音、减振、降噪等综合处理措施。
4.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和金属碎屑,一般工业固废放置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润滑脂废包装桶、硅油废包装桶及切割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水性切割液、含油废抹布、含切割液金属碎屑和水性油墨废包装桶,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内,收集后交由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5. 风险防范措施:
(1)液态矿物油仓库砌围堰,门口砌缓坡,仓库内已做好防渗漏措施。
(2)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砌围堰,危险废物分类分隔存放,仓库内已做好防渗漏措施,危
废仓库内配灭火器及沙土。
(3)公司建有一个有效容积为80m³的埋地式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厂区内雨水排放口已安装闸阀,当发生事故时,可将事故废水截流在厂区内,不会直接流入市政雨水管道及附近河道。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5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广东宏顺五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小姐
电话:88384343
邮箱:747108554@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5日。
作者(139xxxxxxx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2-07 16:06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2.1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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