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10#泊位、后续堆场及建筑单体通信施工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89.7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9.74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泉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乐泽健0574-2788062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10#泊位、后续堆场及建筑单体通信施工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发包人):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2897493元(含税)

建设地点:梅山港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10#泊位、堆场及建筑单体光缆及综合布线。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5个单体(操作部楼一二层、工程部楼、机修车间、流机车间、工具房)的综合布线及堆场、泊位上的光电缆施工,线管、桥架等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中若有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每个单体具备施工面情况下,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每幅堆场、泊位具备施工面情况下,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0日,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开票资料(word版)、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127718629@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人: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银行账号:8114701013700210389,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账)。

4.3 图纸押金: / (图纸以电子版形式提供)。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8114701013700210389

5.2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编号(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9楼1916开评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6.4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2022年6月20日17时前寄达代理机构。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投标单位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6.5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持符合宁波市疫情防控政策的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进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6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 1127718629@qq.com。

6.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结束后,本条款作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网阳光工程基层专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

联系人:林泉、林昊

电 话:13867871047、0574-276866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乐泽健、应明杰、彭青山、廖利文、柳再新、崔改孝

电话:0574-278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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