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保信息化服务和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JQ01-W3123)
金额
3243.6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1-w3123
预算金额3243.6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安保信息化服务和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Q01-W312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与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安保信息化服务和设备采购
详见附件

1
3243.6964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涉及合同甲方关键任务的主要设施设备交货、安装、调试以及合同甲方要求的其他事项;4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交货、安装、调试和合同甲方要求的其他事项,通过合同甲方的初步验收
浙江省杭州市各区、宁波市各区、温州市各区、湖州市各区、绍兴市各区、金华市各区以及浙江省周边(包括省外)部分交通道路卡点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3243.696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
(六)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七)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报价时提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0号采购业务受理大厅。
(三)报名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谈判文件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现场申领谈判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8月7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虹口区运光路2号10楼开标厅。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报价供应商缴纳的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运光路2号10楼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助理、孙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91、81827093 
移动电话:18621506120、17302192435
采购文件发放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401
移动电话:1727469526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19
移动电话:1316628323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