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施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质量控制一体化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cl-zb-2461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飞0451-823647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施工、公路技术状况
评定及质量控制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46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18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国家养护奖补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质量控制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TCL-ZB-246109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施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质量控制一体化
2.3招标范围:
1)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本次工程以路面改造为主,技术标准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开展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根据养护工程特点,动态开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评定结果,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路面的破损等综合评定。
3)质量控制。由质量控制负责人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开展质量评价分析、纠正偏差、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工作,并按季度提交质量控制报告书。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投标人可同时对A1至A3标段中任意3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在各标段允许重复(兼投不兼中)。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将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遗书公布,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具体里程数以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2024年8月15日-2025年8月30日,共38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1)要求的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项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质量控制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2)要求的资质。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A1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1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4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A2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A3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累计完成为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
3.1.3财务要求: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1.5质量控制负责人要求:
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三项)〕。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投标。
注: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3.2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
3.4与招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控制负责人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 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投标要求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纸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须含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纸质开标室。
5.4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金额捌拾万元;A2标段金额叁拾万元;A3标段金额肆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5.5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7560052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0451-536322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飞、徐国良
联系方式:0451-82364702
邮箱:hljszb1_cf@163.com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①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1)要求的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项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质量控制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2)要求的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②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③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累计完成为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⑤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3.5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①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②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1~3项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做出相关承诺,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③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未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交通运输部或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
④2021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注: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②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④项目经理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⑤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6类情况的证明文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②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③质量控制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④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6类情况的证明文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注: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控制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标段 |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里程数(km) | 建设地点 |
A1 |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施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质量控制一体化 |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质量控制 | 396.03 | 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黑河 |
A2 | 175.77 | 牡丹江、佳木斯、双鸭山、鸡西、七台河 | ||
A3 | 199.97 | 伊春、绥化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财务要求 |
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A1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1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4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A2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A3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控制负责人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投标。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投标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情况做出承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并由投标人做出可撤离承诺)。 |
项目总工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质量控制负责人 | 1 | 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三项)〕 | 投标人需对质量控制负责人无在岗情况做出承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并由投标人做出可撤离承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被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2年度) 评为较高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优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信用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申请标段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2.4款要求。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封皮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封皮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控制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0)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7分 主要人员:10分 财务:5分 企业业绩:5分 履约信誉:3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7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2)各标段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 B为标段内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评标价按下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平均值: 若m≤5,则直接计算m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5<m≤12,则去除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然后计算其余m-2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m>12,则先从m个评标价去除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被去除的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不再参与后续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然后从其余m-2个评标价中的最高值 到最低值 划分为从高到低10个等差报价区间,计算各个区间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 列入最高区间),最后再对各区间算术平均值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所得平均值即为B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则进行第二次平均时扣除相应的区间个数)。 注:m为标段内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家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G=B*(1-Y) 式中: G为评标基准价 B 评标价平均值 Y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0.2%、0.4%、0.6%、0.8%、1%五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随机抽取的系数由招标人代表抽取,每个标段系数抽取一次。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5)除计算差错外,评标基准价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5 项内容不适用。 (2)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C,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C=Z*0.85 Z为最高投标限价;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7 | 施工组织设计 | 7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有针对性,包含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可行,控制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①一般,得基本分4.2分; ②较好,得4.2-5.6分; ③好,得5.6-7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2.2.4(2) | 主要人员 | 10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职称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0.4分,最多加0.4分; ②每有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加0.8分,最多加1.6分。 注: 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以证明相关职称情况,未提供职称证的不予认定。 2.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3、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项目。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3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8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有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加0.6分,最多加1.2分。 注:1、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2、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项目. | |||
质量控制负责人 | 2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质量控制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职称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0.4分,最多加0.4分; ②提供作为类似试验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每具有一个独立完成(以标段计)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工程试验检测业绩加0.4分,最多加0.4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控制负责人以证明相关职称情况,未提供职称证的不予认定。 2. 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质量控制负责人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业绩合同及能证明合同关键检测内容、质量控制负责人做为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关键检测内容必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相关内容,未能体现关键检测内容或关键检测内容中不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相关内容或证明材料未能体现质量质量控制负责人做为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 |||
2.2.4(3) | 评标价 | 7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2;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0;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 13 | 履约信誉 | 3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8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0.6分; 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1.2分。 注: 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1.2分。 b.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未参加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
财务能力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3分; 加分条件如下: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每增加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5%加1分;最多加2分。不足5%整数倍部分,不计算加分,不按内插法进行计算。 | |||
近五年施工业绩 | 4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4分,加分情况如下: 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A1标段 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在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40公里,加0.8分,最多加1.6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40KM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A2标段 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在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20公里,加0.8分,最多加1.6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20KM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A3标段 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在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20公里,加0.8分,最多加1.6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20KM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注:1. 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项目。 2. 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累计完成为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 | |||
试验检测业绩 | 1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6分,加分情况如下: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完成的业绩中每具有一个独立完成(以标段计)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不包括预防性养护、除雪、日常养护)项目试验检测业绩加0.2分,最多加0.4分。 注:1.试验检测业绩不设时间要求。 2. 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业绩合同及能证明合同关键检测内容的证明材料,关键检测内容必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相关内容,未能体现关键检测内容或关键检测内容中不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相关内容,该业绩将不予认定,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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