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xjgt-yycg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邵主任176908315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经理1829909291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河新城市广场A座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JGT-YYCG0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宣传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河新城市广场A座1403室
方式:线上获取: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904753403@qq.com 现下获取;领取文件时需携带: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河新城市广场A座1403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河新城市广场A座1403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21号        
联系方式:邵主任 17690831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是新市区天和新城市广场A栋1403室            
联系方式:马经理 18299092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  1829909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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