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yyzc2022115
2022-08-24 |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9月7日(周三)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二楼)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yyzc2022115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yyzc2022115
1.3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合同款;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30%的货款,设备使用满3个月后支付60%的货款,质保期满考核合格支付10%尾款;涉及其他特殊资金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1.4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468600元,分项预算控制见附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对于新成立的企业,不做要求)。
信用记录信息查询(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查询是否属于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是否具有上述情况,如有,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2.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备案凭证;
2.3投标人若是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4投标人若是所投医疗器械的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5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可追溯授权书;否则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均为本公司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本公司愿意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应由本公司/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存在需由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本公司先承担责任后,再由本公司向第三方追溯);投标人需对照采购公告中“ 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编写技术参数偏离表。
2.6本采购项目允许分项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投其中的一项或多项。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详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模板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提供U盘1个,U盘内容包含(PDF格式电子标书和Excel电子版报价明细,报价明细严格按照采购公告产品报价一览表格式并注明公司名称,不得随意更改报价格式要求),U盘外观请标注公司名称,否则投标无效。投多个产品的,只需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即可。
3.4 投标样品要求(本次无需提供样品)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包装要求 |
送达要求 |
无 |
样品处置:投标结束后,中标公司样品,留做验收参考,未中标公司样品两周内退还。两周后投标人未来领取样品的,视为放弃样品,由采购人自行处置。
3.5、请各位来访供应商进入医院、行政楼及资产管理部各办公室,必须全程正确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配合体温筛查,因工作需要进入病区的需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黄码、红码的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到相关科室隔离诊疗,我部门不予接待。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史老师 0877-2032103;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2年8月24日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投标公司 |
厂牌 |
型号/规格 |
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 |
设备铭牌名称(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 |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对应响应文件页) |
单价(元) |
金额(元) |
质保 |
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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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投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一致;
2.厂牌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人名称一致。
3.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4.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5、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时,产品生产日期距离交货期不超过6个月,进口产品生产日期不超过12个月;所有产品的生产有效期不低于6年 。
附件1:采购技术参数 .doc附件2. 玉溪市人民医院院内响应文件编制模板(医疗设备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