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升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货物 采购安装(第二次)(改造升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货物采购安装)
金额
1149.9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4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升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货物采购安装(第二次)(改造升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货物采购安装)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升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货物采购安装(第二次)(改造升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货物采购安装)项目业主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15729865677招标人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15729865677招标代理机构无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无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开标时间20190227 - 10:30:00公示期2019年03月01日 2019年03月05日投标最高限价(元) 12000000.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第一名 四川省川煤矿山装备检测有限公司 11499991.00 11499991.00 86.01第二名 四川省川煤科技有限公司 11831100.00 11831100.00 68.40第三名 四川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952525.00 11952525.00 1195252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省川煤矿山装备检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无无无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省川煤科技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无无无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无无无无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省川煤矿山装备检测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省川煤矿山装备检测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省川煤矿山装备检测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省川煤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省川煤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省川煤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无无无无无无无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无无无无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杨元勋 单位: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魏恒 单位:四川恒申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姓名:刘德云 单位:退休 姓名:曾一良 单位:四川正沣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李新生 单位:成都西图恒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姓名:刘伟 单位:四川省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姓名:谢先明 单位: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无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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