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教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6.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c240710stcg004g
预算金额136.5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老师130052251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文化艺术学校的委托,对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教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C240710STCG004G;
2、项目名称: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教材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1365000.00元(含税),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投标人须具备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文件获取方式: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格式自拟)及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ocham.com.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汕头文化艺术学校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13005225112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欧汀街道万吉生活区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
开 户 名: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佰悦支行
帐   号:445006130013000424815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7277009
发布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