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sh10-fw17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华东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周芬0571-563186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ZY24-SH10-FW173
开标时间:2024-11-14 09:00:00
标段编号:1
标段名称: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华东分中心
文件售卖截止时间:2024-10-28 23:59:59
文件费用:200.00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宜201H1-8井风险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ZY24-SH10-FW173/ZB-XNCQC-2024-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201H1-8井风险合作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西南采气厂,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油田宜昌探区开展深层页岩气勘探评价工作十年来,受地质工程复杂影响,未实现勘探评价目的,需要持续试采评价该区块产气潜力,为区域勘探和评价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充分利用探区探评井进行零散气销售,提高能源利用率,摸清宜昌地区天然气销售情况。基于此,决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关资质与能力的中标人,进行风险合作,以全风险模式重启宜201H1-8井的试采评价及销售工作,为宜昌区块进一步开发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储备。
宜201H1-8井,为浙江油田公司宜昌探区内的一口产能评价井,于2020年9月完井,完井井深4911.91m,水平段长1221m,水平段优质页岩钻遇率87.9%,压裂施工15段,注入压裂液30110.5m3,支撑剂2547.4t,平均用液强度24.66m3/m,平均加砂强度2.08t/m。压后开井压力16.3MPa,自开井返排后,井口压力持续降低,直至井口压力落0,无明显气相突破,累计排液7122.7m3。2021年9月12日下入同心管水力射流泵后,采用射流泵举升排液48天,返排率达23.28%,12月21日同心管水力射流泵工作异常,未见气,关井至今。同平台邻井宜探1井,于2018年3月完钻,完钻井深4679.6m,水平段长909.46m,压裂施工17段,改造井段长度801.4m,注入压裂液29631.8m3,支撑剂995.5t,平均用液强度36.9m3/m,平均加砂强度1.2t/m。压后开井压力17.5MPa,试气阶段累计排液17630.4m3,返排率59.5%,最高测试产量3.49万方/天,稳定测试产量1.8-2.2万方/天。宜探1井采取风险合作模式后,通过井筒采用电潜泵及精细泡排设备和井口采用电动执行器的组合工艺,实现稳产174天,稳产期间最高产量为1.56万方/天,日均产量为0.75万方/天,累积产量128万方。综合对比分析,宜201H1-8井有一定生产潜力。
为了进一步评估宜201H1-8井的产气潜力,并探索深层低压页岩气井的排水采气工艺,参照宜探1井的全风险合作项目实施模式启动宜201H1-8井的风险合作。进一步推进宜昌区块探评井试采销售工作,盘活长期停产井的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宜昌区块后续勘探开发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和技术储备,同时必须保证该井的24小时连续生产,中途不允许关井,并按相关资料录取模板取全取准相关资料参数。
2.2 服务内容及合作模式
1.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宜201H1-8井生产的综合分析、方案编制及试采评价,以及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项目立项、安评、环评等)、井场建设、井下作业、采气流程准备及安装、生产管理、产气销售、采出水拉运及处理、安全管理、完工恢复等,以及此过程所需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全部由中标人独立承担。中标人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中石油安全生产所规定的所有安全、环保、资金投入风险和事故处理费用(若有);中标人享有合作期限内该井采出气的销售权,但销售价格和渠道须报经甲方同意,不得扰乱甲方销售市场。
2.合作模式:拟采用中标人全投入、全风险,由中标人负责将气对外销售,招标人以一定单价对中标人销售所得收入进行分成的合作模式。
2.3 服务地点:湖北省宜昌地区。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 项目风险合作原则
1.双方投入。由乙方(承包方)全风险投入,甲方(浙江油田公司)提供气井井筒、井口,现有地面及井下设备和流程可供乙方免费使用,且不对该井最终产气量做承诺和风险承担;乙方(承包方)全风险投入将该井试采组织实施正常,技术实施方案由乙方自行制定并实施,方案报甲方备案;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均由乙方负责。
2.知识产权归属。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井的相关基础参数及资料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自行投入的新工艺,形成的新技术、专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允许甲方在本井永久免费使用。
3.现场HSE管理。由甲方依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给出相应现场HSE管理规范及要求,乙方一次性按标准配备到位,确保现场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同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QHSE管理配套制度规程,规范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对于相应的HSE管理费用投入,直接纳入项目投入预算,日常管理接受油田公司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后期如果是在法规标准要求之外,甲方有要求通过技术或工程手段,提升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水平,乙方应按要求或相关标准执行。
4.销售气量计量确认。销售计量仪表由甲方提供,生产计量仪器、仪表由乙方提供;现场使用的所有计量仪器、仪表必须具备有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合格报告,贸易交接计量点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并经油田公司组织验收后投入使用,同时各项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压力、温度、瞬时产气和累计气量)具备远传功能,由甲乙双方每天确认销售量,每月进行现场销售计量签字确认。
5.相关资质办理要求。天然气加工装置运行前,乙方必须在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满足天然气加工装置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经营销售所需的各项相关资质和合规手续的办理工作。
6.建立风险合作熔断机制。乙方在约定期内,如果确需结束风险合作,需书面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实施申请,待浙江油田公司批复后方可中止合作;同时甲方在风险合作期间,依据标准针对安全环保及生产重大隐患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拒不按标准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中止风险合作。
7.安全生产责任。风险合作期间,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甲方审查;乙方负责承担现场发生的安全环保及生产事故事件责任,以及外协处置和地方安全环保等各项检查事宜。
8.商务合作模式。
采用乙方全投入、全风险,由乙方负责将气对外销售,甲方以一定单价对乙方销售所得收入进行分成的合作模式。具体模式及价格如下:
1)招标基准底价
以0.366元/方(含 9%增值税)作为招标基准底价。
2)甲方分成收入单价
以中标价作为甲方分成收入单价。
3)单价测算依据
考虑投产前一次性投入(手续办理、方案编制、井下措施作业、地面生产建设等),投产后生产运行投入(人员、用水用电、设备设施耗材、备品备件、污水处理拉运等),区域及临井试气情况,以及湖北地区当前天然气门站价格1.82元(含9%增值税)。
4)甲方(浙江油田公司)不再进行资金投入,投产前一次性投入和投产后为实现天然气生产销售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该井最终产气量做承诺和风险承担。
5)以双方核实的实际销售气量进行结算(销售气量含乙方现场设备、设施用气)。
2.6 招标范围:对宜201H1-8井进行产能测试、长期排采及全风险合作模式的产气销售。中标人负责按中标价格和承诺条款支付招标人销售天然气的收益分成;中标人自行全面负责井的试采方案,试采流程安装及场站建设,以及天然气销售所需临时撬装设备的投资购置、动迁、安装、生产管理等;全面负责天然气场站和销售临时撬装设备的安全环保、合规手续办理、天然气加工销售工作。招标人只提供试采单井,计量流量计、井安自控系统、除砂器、分离器、主设备及管线工艺安装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7 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 标段
☑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以下一种业绩:①页岩气或煤层气排水采气服务项目业绩;②页岩气或煤层气低效井的风险试采合作项目业绩。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合同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地方行政部门出具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4.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巡检人员均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提供具有网上查询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也视为有效)。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不满足①至④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场站建设、井下作业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商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按规定与分包商签订经济合同、安全合同,并随对分包商的评估资料一并报招标人项目实施单位备案。须提供承诺书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6.4 投标人需对以下条款做出承诺(须提供承诺书):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当遇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气价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后,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
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应完成现场设备采购、调试,并组织实施;若无其他外界因素影响,在宜201H1-8井泵及设备完好情况下,30日内达到开井试采条件,在宜201H1-8井需要换泵情况下,60日内达到开井试采条件。若建设场站规模不能执行招标人配产计划,不满足全产全销,超场站规模放空气量按照中标价格签认结算并扣除合同违约保证金50万元。
3.同意本项目采取先款后货的办法结算,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需提前汇入)中标人须按双方均认可的次月预估销售气量,足额将次月预付分成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若投标人预付分成款用完之日,招标人未收到中标人预付分成款,招标人有权在预付分成款用完之时起停止生产,由此带来的双方经济损失和经营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赔偿招标人经济损失。
4.同意中标人负责销售站的合规手续办理节点,主要包括取得场站设计、环评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批复,进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防雷检测和消防验收,办理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执行地方政府出具的关于零散气销售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等。
3.6.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周芬、白晓旭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周芬0571-56318686
电子邮件:zsyhangzhou@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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