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招标公告变更-投标邀请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招标公告变更-投标邀请变更
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
项目编号: ZB2023090800036
项目状态: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
项目编号: ZB2023090800036
招标人: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 2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2023-09-08 16:00至2023-09-14 16: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 8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27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9-27 09:30
开标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 232 亩左右,项目拟建设 2 个生产车间、空分站、变电站、机修间、
宿舍/食堂及综合楼等。项目产品将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5G 基站、低速电动车等
领域。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
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
产品一致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无(2)企业业绩要求:/ 年(/ 年~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提供一套,在锂电行业中有换
热设备使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行业应用相关佐证资料。(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报名,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用: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
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 元(大写:贰佰元),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
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对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以分
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费
可提供发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
行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314506509022102497;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热量循环利
用系统报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纸质文
件递交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三、其他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热量循环利用系统 套 3 详见技术协议甲方要求
2.招标范围:热量循环利用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及整体调试等。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
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总工期 75 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55 天内设备材料开始到货,自开始到货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现场安装并空载调试合格。
4.交货地点: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现场。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5.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额的 30%,出卖方出具提货
通知单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开具 13%增值税全额发票入账后支付合同总
额的 30%,余 10%质保,质保期以双方签订的《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
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技术协议》为准,质保期满后 45 天内支付。
5.2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未上传的
投标文件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
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邮寄递交须知:
7.1 本次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7.2 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308 室 。
收件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5980776
7.3 若投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本次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签
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为 PDF 电子版,上传至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开标评标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具备
邮寄条件后,须尽快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邮寄至以下地址,且投标单位必须保证邮
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
8.公告发布媒介: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9.投标人必须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注册投标,欲
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注册用户须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运
营商隆道云的客服热线:400-0118-000/028-83328959。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
邮箱。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原因: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2023年9月8日发布的“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变更/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资质要求中,由“(5)其他要求:[/]”,变更为“(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二、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 刘**
固定电话: 08******
电子邮箱: yb******
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
项目编号: ZB2023090800036
项目状态: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
项目编号: ZB2023090800036
招标人: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 2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2023-09-08 16:00至2023-09-14 16: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 8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27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9-27 09:30
开标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 232 亩左右,项目拟建设 2 个生产车间、空分站、变电站、机修间、
宿舍/食堂及综合楼等。项目产品将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5G 基站、低速电动车等
领域。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
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
产品一致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无(2)企业业绩要求:/ 年(/ 年~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提供一套,在锂电行业中有换
热设备使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行业应用相关佐证资料。(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报名,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用: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
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 元(大写:贰佰元),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
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对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以分
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费
可提供发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
行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314506509022102497;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热量循环利
用系统报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纸质文
件递交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三、其他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热量循环利用系统 套 3 详见技术协议甲方要求
2.招标范围:热量循环利用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及整体调试等。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
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总工期 75 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55 天内设备材料开始到货,自开始到货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现场安装并空载调试合格。
4.交货地点: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现场。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5.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额的 30%,出卖方出具提货
通知单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开具 13%增值税全额发票入账后支付合同总
额的 30%,余 10%质保,质保期以双方签订的《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
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技术协议》为准,质保期满后 45 天内支付。
5.2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未上传的
投标文件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
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邮寄递交须知:
7.1 本次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7.2 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308 室 。
收件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5980776
7.3 若投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本次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签
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为 PDF 电子版,上传至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开标评标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具备
邮寄条件后,须尽快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邮寄至以下地址,且投标单位必须保证邮
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
8.公告发布媒介: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9.投标人必须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注册投标,欲
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注册用户须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运
营商隆道云的客服热线:400-0118-000/028-83328959。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
邮箱。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原因: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2023年9月8日发布的“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二阶段热量循环利用系统”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变更/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资质要求中,由“(5)其他要求:[/]”,变更为“(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二、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 刘**
固定电话: 08******
电子邮箱: 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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