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龙华镇中心学校扩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地籍、竣工(包含规划放验线)测绘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5086.36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86.36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831-89200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屏山县龙华镇中心学校扩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地籍、竣工(包含规划放验线)测绘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屏山县龙华镇中心学校扩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需要,拟对该项目地籍、竣工(包含规划放验线)测绘进行公开询价,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竞选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对原食堂扩建,并完成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2623.12㎡,其中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面积2059.57㎡,扩建食堂建筑面积534.69㎡,架空层28.86㎡,新建机动车位14个。(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委托人确人内容为准)。(二)工作内容
完成项目地籍、竣工(包含规划放验线)测绘。
(三)最高限价和中选方式
1.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5086.36元(大写:伍仟零捌拾叁元叁角陆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我公司将依据各满足要求的测绘单位的报价,选择价格最低的报价为本项目地籍、竣工(包含规划放验线)测绘服务单位。
3、若有效报价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若有效报价超过1家,首先按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人,如具有并列第一的情况,我公司将对并列第一名进行二轮报价确定,中选单位应在公示完后三个工作日内领取中选通知书,领取中选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4、我公司将直接与有效的最低价报价的竞选询价单位签订合同并开展地籍、竣工(包含规划放验线)测绘服务工作。
5、若中选单位逾期领取中选通知书、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单位自动放弃中选资格,询价人可另行确定中选人或者重新询价。
6、本次报价费用为测绘工作的包干费用,参加竞选的各服务机构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各参与机构的风险。
(四)工期要求
随主体进度需要。
二、竞选询价人资质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资质;
(七)具有承担本次项目合同的能力;
(八)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和方式
(一)询价起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二)递交方式: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选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价函(详见附件)到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楼1214)参与竞选询价。本项目接受网上递交询价资料,网上递交询价资料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3651799344@qq.com邮箱,经办人员确认无误后视为递交成功。
(三)竞选询价资料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四)因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的,询价人除了可追究其相关责任外,还有权禁止其6个月内从事由屏山县恒轩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购的工程项目活动。
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1-8920089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1号
附件:1.报价函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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