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潘恺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东0755-844728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E3205010304040455001001;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阊新城“09-26”地块(虎殿路北,金业街西)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阊新城 “09-26”地块(虎殿路北,金业街西 )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姑苏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行审项备[2022]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阊新城“09-26”地块(虎殿路北,金业街西)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金阊新城“09-26”地块(虎殿路北,金业街西)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31678.6平方米,建筑面积暂估50865平方米(未考虑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最大单体建筑面积暂估约30000平方米,设计合同估算金额925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0455001001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阊新城“09-26”地块(虎殿路北,金业街西)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阊新城“09-26”地块(虎殿路北,金业街西)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925.00
261
    2.4其他:1、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阊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满足评审要求,含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评审及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设计延伸服务(与其他设计相关单位的总协调和设计效果总控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施工技术指导、设计质量把控、施工阶段设计配合(含派驻现场代表)、竣工图审核等工作、竣工后一年内的遗留设计问题处理(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总图设计、土建设计(建筑、结构、幕墙、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人防、消防)、综合管线设计、人防设计、内装设计(含二次机电)、景观设计(给排水、景观绿化、构筑物、海绵城市、景观照明)、幕墙设计(含泛光照明)、标识设计(企业大楼logo、室内标识企业VI应用、实验室专项标识)、实验室专项、建筑智能化(含会议系统)、电梯、道路(包含路口开设)、建筑节能环保(包括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编制用水节水报告、中水系统、雨水回用和屋顶绿化等)、泛光照明、园林景观、海绵城市、水土保持、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如有)、灯光、建筑声学、工艺管道、厨房、动力站、危废站、气站、废水处理等专项设计。(以此为准)2、本项目工期(日历天):915。(以此为准)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金阊新城内,虎殿路以北,紧邻轨道交通8 号线。(以此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 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住宅除外)。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备注: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单位;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详见评标办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20万元的经济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10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08日00:00至2023年03月14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
地 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大亚湾核电基地工程公司办公大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518129
联 系 人:
潘恺
联 系 人:
李文东、董典贺
电 话:
0512-83552659
电 话:
0755-84472873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pankai@cgnpc.com.cn
电 子 邮 件:
liwendong@cgnpc.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