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span> <\/p>
莎车县高级学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span>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span><\/spa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11:30<\/span><\/span>(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span> <\/p>
一、项目基本情况<\/strong> <\/p>
项目编号:XJYSCG(JZ)-2022-003<\/span> <\/span><\/p>
项目名称:莎车县高级学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span> <\/span><\/p>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span> <\/p>
预算金额(元):740840<\/span> <\/span><\/p>
最高限价(元):740840<\/span> <\/span><\/p>
采购需求:
<\/span><\/p>
标项名称: 莎车县高级学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span>
数量: 1<\/span>
预算金额(元): 740840<\/span>
单位: 批<\/span>
简要规格描述: 学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span>
备注: <\/span>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5天内供货<\/span> <\/span><\/p>
本项目(否<\/span>)接受联合体投标。<\/span><\/p>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strong><\/p>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span><\/p>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span> <\/span><\/p>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提交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span> <\/span><\/p>
三、获取采购文件<\/strong><\/p>
时间:2022年07月25日<\/span>至2022年07月28日<\/span>,每天上午10:00至14:00<\/span>,下午16:00至20:00<\/span>(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span><\/p>
地点:邮箱获取<\/span> <\/span><\/p>
方式:邮箱获取(将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号发送至1397193381@qq.com,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span> <\/span><\/p>
售价(元):0<\/span> <\/span><\/p>
四、响应文件提交<\/strong><\/p>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1:30<\/span>(北京时间)<\/p>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1号室<\/span> <\/p>
五、响应文件开启<\/strong> <\/p>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1:30<\/span>(北京时间)<\/p>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1号开标室<\/span> <\/p>
六、公告期限<\/strong> <\/p>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span><\/p>
七、其他补充事宜<\/strong> <\/p>
1、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98-8520203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监督人为:莎车县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998-8512578,0998-8512619 。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spa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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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p>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p>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p>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p>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strong><\/p>
1.采购人信息<\/span><\/p>
名 称:莎车县高级学校<\/samp><\/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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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莎车县工业路13号<\/span><\/span><\/p>
联系方式:15292901909<\/span><\/span><\/p>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span><\/p>
名 称:新疆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span><\/span><\/p>
地 址:莎车县希望小区17号楼204室<\/span><\/span><\/p>
联系方式:13319987820<\/span><\/span><\/p>
3.项目联系方式<\/span><\/p>
项目联系人:郑晓丽<\/samp><\/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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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319987820<\/samp><\/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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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p>
公告.doc<\/a>公告.doc<\/a><\/p>
27.5K<\/p><\/li> <\/ul>
附件下载: 公告.doc<\/a> 公告.doc<\/a>
采购需求书.docx<\/a> 采购需求书.doc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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