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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一体化加压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一体化加压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ZTSJWZJT-0405-2024-01
④
中国中铁
采购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二O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4.潜在谈判供应商的征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响应文件的递交
7.竞谈
8.竞谈注意事项:
9. 采购单位信息
附表1竞争性谈判设备包件划分表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谈响应文件
4.递交竞谈响应文件
5. 开启响应文件
6. 竞争性谈判组织
7.评审
8.成交结果
9.重新竞争性谈判和不再竞争性谈判
10.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方法
2.谈判小组
3.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4.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与格式
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七章竞谈响应文件格式
1.授权委托书
2.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3.资格审查资料
4.竞谈设备报价表
5.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参加谈判)
6.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7.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一体化加压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SJWZJT-0405-2024-01
1.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国泰村、黄沙塘村、赤坭村和东升村;赤坭村:新建 DN150~DN800 供水管,管道总长约 7.456km(包括新建管道、新建闸阀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及排泥湿井、路面破除与修复等);东 升村:新建 DN150~DN400 供水管,管道总长 5.062km,其中沿山前旅游大道新建 DN150~DN400 供水管 3.940km,新建 DN150-DN200 村内置换供水管道根据村委意见结合现场调研路由统计约 1.130km(包括新建管 道、新建蝶阀井、闸阀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及排泥湿井、路面破除与修复等);黄沙塘村:新建 DN150~DN800 供水管,管道总长约 3.174km(包括新建管道、新建闸阀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及排泥湿井、路面破除 与修复等);国泰村:新建 DN100~DN800 供水管,管道总长约 8.306km;新建一座规模 6000m³/d 的一体化泵站,占地约 155 ㎡(包括新建管道、新建闸阀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及排泥湿井、一体化泵站、路面破除 与修复等)。
1.2设备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2.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2.3本次竞争性谈判设备一包一投,供应商按包件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4 .潜在谈判供应商的征集
本次竞争性谈判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所需设备。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4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并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1.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建议提前操作 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4 006010100)
5.1.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参与多个包件,点击“展开包件”,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5.1.2潜在供应商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
本次采购按包件收取成交人成交服务费,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1%收取(四舍五入取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成交人同时成交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成交人同时成交2个以上包件 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该费用由供应商报价时予以考虑,成交人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成交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成交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竞谈响应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上传。供应商无须到竞谈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即为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供应商须于截止时间前在 报价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格式) (注:为保证响应文件顺利上传,建议供应商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线4006010100)。
6.2供应商应对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均视为主动放弃 竞谈。
7.竞谈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9日12时00分。
7.2响应文件开启方式: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本次竞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启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供应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工 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报价自动解锁,供应商可在线查看包件所有报价。唱标结束后供应商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3竞谈时间:竞谈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
7.4 竞谈方式:竞谈方式:本次竞谈谈判以视频连线的方式线上进行,谈判供应商无须到竞谈现场参加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单位联系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需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请谈判当日保持中 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时预留手机畅通。
8.竞谈注意事项:
8.1本次竞争性谈判仅接受已响应并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潜在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如供应商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谈判保证金。
8.2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采购单位信息
9.1采购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采购联系人:杨璐采购联系电话:15129368627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璐采购项目联系电话:15129368627
9.2 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杨璐联系电话:15129368627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花都区域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24031610002
转账联系人:欧俊宁
转账联系电话:18277196277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表1 竞争性谈判设备包件划分表
说明:1.竞争性谈判设备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谈判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谈判保函的形式缴纳。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相关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竞争性谈判计划批准文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设备(下称竞谈设备)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1.1.2竞争性谈判编号、采购组织单位、采购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竞争性谈判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竞争性谈判内容: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竞谈。
1.3.2竞争性谈判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竞争性谈判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竞争性谈判设备供应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生产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货业绩要求、履约信用要求、其他要求: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1供应商资格要求;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竞谈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其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管理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
(6)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8)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
(10)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采购单位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谈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竞谈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使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备需求表;(6)技术规格书;(7)竞谈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澄清提问,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要求采购单位对竞争 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澄清确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未确认者,视为已知悉澄清内容。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单位可以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2.3.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修改确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未确认者,视为已知悉修改内容。
3.竞谈响应文件
3.1 竞谈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竞谈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授权委托书;(2)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3)资格审查资料;(4)竞谈报价资料;(5)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参加谈判);(6)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7)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其 他资料;
3.2 竞谈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七章“竞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填写相应表格。竞谈设备报价为每包件内所有设备的到站总价,每个规格型号设备的到站单价应包括在设备生产所在地生产完毕,并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单位指定交 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利润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竞谈设备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3.2.2竞谈设备报价
报价方式一(固定价):
(1)竞谈设备出厂单价指在设备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出厂前所有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相关税项费用。
(2)综合费单价是指供应商把设备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单位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杂费、资金成本、财务管理费用、利润、在首批收货前成交人进行铁路专用产品质量验证费用等);供应商应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竞谈报价组成:竞谈到站单价=出厂单价+综合费用单价。
(4 )本次竞谈包件实行在合同期内固定单价的方式,竞谈到站单价即为合同结算单价,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采购单位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3.3 竞谈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谈有效期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竞谈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 谈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1中要求的金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供相应竞谈包件的谈判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或谈判保函扫描件按第七章“竞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3 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所有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竞谈截止日后撤销、补充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30日内拒签采购合同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提供完备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包件供货的相应能力。
3.5.1“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谈判供应商企业法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5.2“生产能力证明”“近年财务状况表”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近年设备供货业绩表” “履约信用证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3.5.3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 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竞谈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竞争性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纸质版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将编制完成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连续页码彩色 彩色扫描保存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 “**公司(谈判供应商全称)**包件响应文件”。每包件一个PDF格式文件,禁止以单页 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 格式上传。响应文件份 数见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递交竞谈响应文件
4 .1响应文件的递交
4 .1.1谈判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网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网上报价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PDF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4 .1.2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或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竞谈。
4 .1.3谈判供应商应对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响应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响应文件均视为递交无效响应文件。
4 .2竞谈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5. 开启响应文件
5.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采购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5.2 线上开启程序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到,工作人员在线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谈判供应商报价自动解锁,谈判供应商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5.3唱标结束后供应商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5.4 响应文件开启结束。
6. 竞争性谈判组织
6.1组建谈判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争性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与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符合性审查
6.2.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记录有关情况,确定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名单。
6.2.2进入谈判程序供应商数量确定
首次报价公开后,根据符合性审查结果和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确定谈判入围供应商家数:当供应商少于或等于5家时,则全部入围;当供应商大于或等于 家时,则全部入围;当供应商大于或等于6家时,则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取总有效报价 家时,则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取总有效报价70%供应商 入围(四舍五入取整);少于3家的,不再谈判。
若供应商报价相同,则以供应商注册资本高低选取谈判供应商。若供应商注册资本相同,则以供应商主营业务收入高低选取谈判供应商。
6.3 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采购单位采用入围供应商在线远程谈判方式进行。
6.3.1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首次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线上视频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期间应确保网络畅通及时响应。。谈判小组给予所有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6.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谈判中做出的签字确认并线上发送的书面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需要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
6.3.4谈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各谈判供应商各自报价的综合成本、结算、付款、资金占用费等经济合理。
(2)技术、质量保证与产品服务。
(3)优惠与服务承诺。
(4)供货业绩与信誉。
(5)其它需要谈判的内容。
6.3.5 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3.6通过谈判,如需要对原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修改,谈判小组应将修改建议书面提供给采购单位并告知所有供应商终止谈判。如需重新启动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单位应对采购文件修改后按新的采购项目 实施。
6.4 二次报价
6.4.1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二次报价。
6.4.2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修改,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谈判小组按照其第一次报价内容进行评审。
6.4.3最终报价及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优化材料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6.5公布二次报价
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采购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所有供应商二次报价。
7.评审
7.1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2评审办法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要通 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进行查验。
8.成交结果
8.1 确定成交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单位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单位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谈判小组推荐的 成交候选人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成交候选人需予以配合和协助。被推荐并通过考察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单位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成交结果的,不按照采 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单位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成交人。
8.2 评审结果公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采购单位将评审结果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同步公示。
8.3成交通知书
8.3.1在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采购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8.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缴纳成交服务费,具体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8.4 履约保证金
8.4.1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规定的履约保函形式或银行转账方式,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2在采购单位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8.5签订合同
8.5.1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应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3标的物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的调整:由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包件内竞争性谈判的数量仅作为评审依据,因此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单位有权对竞谈设备的数量在设备总量±30%范围内进行调整。因 工程施工设计变更而引起的数量、品种、交货期、交货地点的调整不受此范围的限制。采购单位有权对交货地点和交货期根据施工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交货期变更产生的单价调整,仍按本章第3.2款办理。
9.重新竞争性谈判和不再竞争性谈判
9.1重新竞争性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1)购买竞谈采购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竞谈的。决定否决全部竞谈的,采购单位在分析竞争性谈判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9.2 不再竞争性谈判
9.2.1 按9.1规定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后,仍然不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竞争性谈判。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
采购单位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谈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竞谈,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谈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 程序正常进行,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评审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审;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不得使用 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程序正常进行。
10.5 监督
各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6 投诉或质疑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谈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单位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质疑或投诉需附充份证据材料以供查实。响应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 进行,若响应人质疑或投诉不实,视情况纳入中铁四局供应商分级管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供应商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11.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采购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1.3 供应商应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条款。
附件一:竞谈报价记录表
以响应报价开启时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导出为准。
附件二:问题澄回复清函
问题澄清回复函
编号:
(采购单位名称)(设备类别、包件号)谈判小组:
针对提出的问题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贵单位于(竞谈日期)所递交的(采购单位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设备类别、包件号)响应文件已被我单位接受,并被确定为成交人。
竞谈成交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单位签订合同。
此之前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四: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人名称):
我单位已接受(成交人名称)于(竞谈日期)所递交的(采购单位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设备类别/品种、包件号)响应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
人。
感谢贵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单位:(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单位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谈判小组
2.1采购单位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谈判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谈判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3.1符合性评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包括对供应商进行形式、资格审查和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进行审查,判断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 求。
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谈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谈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1.3商务、技术评审
3.1.3.1商务评审
审查供应商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3.2 技术评审
审查供应商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进入谈判程序供应商数量确定
首次报价公开后,根据符合性审查结果和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确定谈判入围供应商家数:当供应商少于或等于5家时,则全部入围;当供应商大于或等于 家时,则全部入围;当供应商大于或等于6家时,则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取总有效报价 家时,则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取总有效报价70%供应商 入围(四舍五入取整);少于3家的,不再谈判。
若供应商报价相同,则以供应商注册资本高低选取谈判供应商。若供应商注册资本相同,则以供应商主营业务收入高低选取谈判供应商。
3.3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竞争性谈判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1)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对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厂授权函、竞谈设备报价表等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资料的情况);
(3)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
(4)供应商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竞谈的;
(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或响应货物的交货期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不符;
(6)未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响应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技术性能和指标的;
(7)响应设备规格型号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设备不符且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设备要求的,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
(8)响应文件出现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9)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10)其他情况: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 竞谈报价的评审
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谈判小组按照以下规定对竞谈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合价及单价;到站单价和合价不符,以到站单价为准,修正到站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到站合价与到站总 价不符,以到站合价为准,修正到站总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4.2评审价的评定
(1)本次评审价以每包件设备的到站合价予以评定;
(2)竞谈报价分析:谈判小组对竞谈报价进行评审,审查竞谈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单位可以接受的价格。
其中:响应设备报价需满足第二章3.2条规定。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竞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谈报价,谈判小组将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 低于成本价竞争,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二次报价后,如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候选人推荐时,按以下规则依次选择入围供应商:
①以供应商注册资本金由大到小排序选取供应商;
②注册资本金相同时,则以供应商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由大到小排序选取供应商。
(4)同一包件中存在不同税率发票进行报价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对响应人评审报价计算后进行比较:
评审报价=材料净价-材料净价×响应人税率×采购人附加税率之和
材料净价:能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响应人,其“净价”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价格;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响应人净价即是含税价格,其“净价”进项抵扣税率为0%。
3.5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审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3.5.2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
3.5.3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有疑问的响应文件提供相应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6响应文件的拒绝
3.6.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单位可以接受的价格;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供应商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竞谈的。
3.6.2响应人存在以下行为,其响应文件应当被否决:
(一)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风险提示不同供应商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电话、相同IP地址;
(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三)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谈事宜;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谈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七)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6.3拒绝所有竞谈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谈判小组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竞谈:
(1)所有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经谈判小组证实供应商串通竞谈损害采购单位利益的;
3.7评审结果
3.7.1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3.7.2成交能力:对于同一成交人在同类设备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成交能力,并按照相关设备包件采购单位授标总价最低 的原则,在该供应商最大成交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3.7.3完成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按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评审报告,对于需要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7.4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单位应当确定排序第一者为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成交结果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单位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成交人。
3.7.5采购单位确定成交结果后有权对成交人提供的响应文件相关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成交资格。
4 .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公开竞谈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谈判小组成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竞谈被否决。
4.4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响应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不得带出评标室。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设备”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设备。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施工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具体使用合同设备的单位。
1.8“建设项目”指投标人须知中所指的招标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作为合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10“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11“天”指日历天。
1.12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标准和适用性
2.1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 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 .知识产权
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联络
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设备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 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计划和报告
6.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7天内或发货前30天内,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6.2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检验、测试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 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设备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设备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 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8.包装和标记
8.1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设备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运输和保险
9.1卖方负责办理设备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设备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设备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设备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9.4卖方应在设备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10.验收
10.1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0.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设备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设备 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出厂的标准。
10.3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设备质量的依据。
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设备应负的质量责任。
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10.6买方在设备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的权利应不会因为设备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设备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设备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设备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设备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2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2.备品备件
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2.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设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和月度结算单。
13.2卖方将13.1所列单据送交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的依据。
14 .保证
14.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
14.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是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设备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 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4.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设备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4.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 和损失。
15.质量保证
15.1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负责。
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15.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 方对交付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
15.4卖方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16.变更及合同修改
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 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次招标设备单品种包件数量可允许浮动范围±30%,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6.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
16.5买方要求调整设备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7.分包、转包
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
18.索赔
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设备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设备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设备,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8.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9.误期赔偿费
19.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 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2除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 一周的赔 偿费按迟交设备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 终止合同。
20.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0.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
20.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0.2 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20.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设备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 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履约保证金
21.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设备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
22.不可抗力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 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3.税费
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4 .争议的解决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与甲方项目部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先提请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争议评审中心(具体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968号,中铁四局五公司设备设备部)评审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且经内部评审未解决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
26.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2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函。
27.其他
27.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定义
1.1 买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单位地址:广州花都区白坭村委会旁中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杨璐
电话: 15129368627
电子邮箱地址: 947088746@qq.com
1.2卖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3合同签订地:广州市花都区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必须提供的伴随服务有:
(1)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所供应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2)设备的指导使用及其它售后服务。
12.备品备件
12.2卖方提供⁄不提供备品备件。(招标人根据需要选择)
提供的备品备件项目、规格型号、数量见“技术规格书”。(如需卖方提供备品备件时)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13.3补充:设备结算方式及结算价
13.3.1 一体化加压设备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本次招标一体化加压设备实行在合同期内固定单价的方式,中标到站单价即为合同期内结算固定单价。中标到站单价、出厂单价、综合费用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招标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3.3.2其他结算说明
(1)供应结算期:上月)供应结算期:上月21日至当月 日至当月20日(含 日(含2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
(2)卖方于每月20日,将当月所供料经授权收料人签单的《材料验收单》列当月供料清单(附电子版),与各实际用料单位(各分部)设备部门对账,经买方实际收料单位核对无误签字,卖方凭签字供料清单原件、《材料验 收单》原件及买方提供的详细的开票数量、信息,卖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买方用料单位开具与实收数量(货款)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运杂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卖方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当月结 算手续。买方保留一份《材料验收单》、供料清单原件各一份。卖方逾期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或延期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方将相应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卖方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税务发票真实有效,如因票据等不合法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从卖方应付料款中加倍扣除。本合同的履行完毕,不免除卖方承担损失的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追索。
)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验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报验,导致买方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的,按票面金额的 按票面金额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在应支付的结算款 中扣除。
(4)投标货币:人民币。
13.4 补充:付款方式:
供应期内设备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13%税率)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办理完结算手续后,3-6个月支付70%,6个月内 支付20%,12个月内支付15%,剩余5%质保金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
卖方考虑到买方资金不到位的特殊情况,同意买方在三个月内延期付款。卖方保证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不影响买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占 50 %,承兑期为6个月,卖方承担贴息费用。买方逾期付款的,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
14 .保证
14.3质量保证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14 .6补充:本合同不得用于对外担保、融资及募集资金等经济活动。
15.质量保证
15.5补充:视设备供应情况,买方有权或委托第三方到生产地进行质量抽检,卖方应予协助并提供工作便利,抽检不合格费用由卖方负担。使用过程中出现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质量事故或买方及其用料单位在建设单位信誉评价 评比中扣分,卖方应承担给买方及其用料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
16. 变更及合同修改
16.4补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设计变更,买方可据此调整部分或全部合同数量直至终止合同,卖方不得提出异议。
20.终止合同
20.1.4补充:卖方提供的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买方取消其供应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买方取消其供应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
21.1乙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封账协议后5日内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乙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响应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2.不可抗力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 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3.税费
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乙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23.2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在支付尾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最后一期增值税发票对应纳税所属期的增值税《税收完税证明》。乙方当期无需缴纳税款的,应向甲方提供加盖税务机关业务章及乙方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涉及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 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3.3 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将按物资价税分离,即物资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的原则,按照变更后的新税率计算并结算,调整后的含税单价=不含增值税单价*(1+新税率)。对合同已履行已开票 部分结算额不做调整,对合同已履行但未开票部分结算额根据实际开票时适用税率调整已结算金额,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按实际履行期间的适用税率进行计算结算。
24 .争议的解决
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法人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
26.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函。
27.其他
27.1 甲乙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27.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具体违约情形,采取内部限制交易措施。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给予限制交易期限 3 个月:
(一)提供虚假保函;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约或者拒不履行合同的;
(三)未按照合同或者需求计划及时交货,经书面催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仍未供货或者安装调试,影响生产建设的;(四)现场验收中出现三次及以上质量缺陷的,经书面告知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的或未按要求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处理的;(五)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发票、技术证件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认定为较大不良行为,给予限制交易期限 6 个月:
(一)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采购文件承诺,擅自更换产品产地、品牌与生产厂家、规格,经书面告知后拒不改正的;(二)抽检质量不合格,影响信誉评价的;
(三)未按照合同或者需求计划及时交货,经两次及以上书面催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仍未供货或者安装调试,影响生产建设的。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认定为重大不良行为,给予限制交易期限 1 年、年、2 年和永久:
(一)给予限制交易期限 1 年的情形:
1.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的;
2.经认定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的;
3.单方停止供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4.弄虚作假,骗取合同或者干扰采购的。
(二)给予限制交易期限 2 年的情形:
1.产品存在批次质量问题,拒不进行召回、退换和撤换的;
2.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安全质量事故或者较大不良影响的;
3.违约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给予永久限制交易的情形:
1.违约及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 100 万元及以上损失、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扰乱我方采购秩序的;
2.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
乙方不当行为指聚众堵门、堵路、拉横幅、歪曲事实散发信息,殴打、辱骂甲方人员,恐吓、威胁人身安全等行为。
27.3甲方的违约责任:
27.3.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违反合同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10%违约金。
27.4乙方的违约责任:
27.4.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对应货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7.4.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书面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7.4.3乙方逾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物资合同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 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或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4.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4.5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同时乙方承担本合同含增值税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7.4.6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约定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27.4.7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维修或更换物资对应价款的130%违约金,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因货物质量原因造 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7.4.8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税务发票真实有效,如因票据等不合法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7.4.9 若因逾期送达发票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30%的违约金。
27.4.10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1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
27.4.1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7.4.12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予以赔 偿。
27.4.13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的,向甲方支付转让部分对应金额20%的违约金。
27.4.14乙方未与甲方进行书面沟通,即对甲乙双方的争议采取诉讼保全的,或因乙方与第三方争议导致甲方受牵连被采取保全措施的,乙方须承担因保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保全期间甲方资金及财 产被冻结金额的年化24%利率的资金占用损失,以及甲方因资金及财产被冻结造成生产经营受到的损失等。未经沟通的诉讼保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自从保全发生之日起计算。
27.5关于廉政建设,乙方向甲方承诺:
1.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支付的任何费用;不为其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
3.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贿赂。
若违反以上承诺,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限制交易名录。
附件一:成交通知书
附件二:订货明细表(格式不限,具体根据采购物资实际情况使用)
附件三:技术规格书
附件四:廉政责任协议书
第三节合同协议书
招标编号:ZTSJWZJT-0405-2024-01
合同号: ZTWH2024-01
买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卖方: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泵站-01包号(项目编号:ZTSJWZJT-0405-2024-01)设备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订货明细表;
(5)技术规格书;
(6)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
(7)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8)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3.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元整。
4.卖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6.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7.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叁份,买方执贰份,卖方执壹份。
8.本合同自年月日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附件:订货明细表
买方全称:卖方全称:
(公章)(公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附件:订货明细表 订货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供应单位:
备注:1.交货地点:广州花都区国泰村项目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按照买方书面、电子邮件、传真或计划量表通知的为准。若卖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影响买方施工生产,造成买方损失的,由卖方按损失部分的100%赔偿。乙方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联系人:杨璐,电话:15129368627
附件四:廉政责任协议书
甲方:(劳务、商品、服务采购方)
乙方:(劳务、商品、服务供应方)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合作中的廉政建设工作,约束、规范甲、乙双方员工的各项行为,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双方合作公平、高效、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企业和甲乙双方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规定履约。
(三)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进行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人员在与乙方人员交往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乙方及其所属人员、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烟、酒、首饰等贵重物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支付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为其购置或提供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
(三)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所属人员、相关单位为其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介绍参与同甲方业务有关的劳务、商品、服务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推荐、要求购买用于双方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商品、服务 等。
(五)不得参加任何由乙方及其所属人员、相关单位承担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不得组织乙方及其所属人员打麻将、进行“带彩”娱乐活动;不得参与由乙方及其所属人员组织的打麻将及“带彩”娱乐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为其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
(三)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人员参与由乙方承担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得组织安排甲方人员进入经营性娱乐场所;不得组织安排甲方人员打麻将、进行“带彩”娱乐活动,或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工具、资金及其他便利条件。
(六)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前,须认真阅读《中国中铁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合作单位行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知晓当发生行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时将会受到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若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之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若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之规定(约定),根据《中国中铁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合作单位行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甲方供应商限制交易管理名录,禁 用期间内不得使用,情节严重的,将纳入甲方永久黑名单,其中乙方存在违反第三条(一)(二)项之规定的,均被认定为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直接纳入甲方永久禁止合作名录,并按照行贿金额的十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 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经查证属实,应向甲方返还不当得利,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出具的告知函(通知书),在规 定的时间、地点足额交纳赔偿。否则,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属于事后发现的,如乙方继续在中铁四局集团范围内提供劳务、商品、服务的,则继续从其结算款项中扣除。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中铁四局集团各级纪检组织负责监督,并组织对双方违约行为进行问责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劳务、商品、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签订的劳务、商品、服务合同终止时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的上级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本格式仅供参考,可由金融机构自行提供模板,但不得增加采购人的义务、责任或减少采购人的权益)
致:(买方名称)
鉴于(卖方名称)已保证按(采购编号)采购文件的规定,实施第包设备供应。
根据卖方的申请,我方(金融机构名称、地址)现开立一笔数额为(元)的保函作为采购编号第包所签合同的履约担保,受()(下称“合同买方单位名称”)的约束,该笔金额应由我方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支付 给上述买方。
如卖方发生如下情况之一:
(1)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不履行响应承诺或不执行供货合同的情况;
(2)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放弃或拒绝继续履行供货合同;
(3)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因原材料或制造工艺产生供货质量问题不及时解决。
我方保证,在收到买方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买方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采购人支付上述款额,但在买方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函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任何有关合同权益的索款要求,应在该有效期终止前提交我方。
开具机构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签字:
地址:邮编:
电话:日期:
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设备需求一览表
采购单位:竞谈编号:包件号:
备注:1.以上设备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行业颁布新的技术标准,执行新标准。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一、泵站概况
国泰泵站选址位于赤坭镇白泥村木广塘社,服务范围为赤坭镇西北片区,服务边界为国泰泵站以北、赤坭大道以西的珊瑚村、西边村、国泰村、东升村白坭村部分村社,服务人口为8500人,主要解决该片区供水压力不足的问 题。项目将新建一座6000m? /d的加压泵站,采用一体化加压设备,占地面积155m2.
二、尺寸单位
图中除注明外,管径标注单位均为毫米,其余标注单位均为米。
三、编制依据
( 1)《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国泰村供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工程测量及管线探测成果报告》
《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国泰村供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电子地形圈与管线探测资料、勘察报告资料 (3)《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国泰村供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花水字<2024>80号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5)《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GB/T 43824-2024)
( 6 )《广东省用水定额》(DB 44/T1461-2014)
( 7)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DB11/2076-2022
(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9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2016)
(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 2018版)
( 11)《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 1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 13)《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125-2010)
(14)《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 15)《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铸铁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2: 2002)
( 1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 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 18)《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13295-2013)
( 19)《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 20)《井盖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4401/T 215-2023)(22)广州市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指引(试行)
( 21)《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0026-2022)
(22)《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22
(2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四、概述
泵站内主要设备为一体化加压设备和一体化变配电箱。
一体化加压设备可由不锈钢或预制混凝土板一次成型或现场拼装,应具有防水、阻燃隔温功能。尺寸8.55×3.0× 3.0m.一体化变配电箱为户外型箱式变电站,详见电气图。
五、设计参数
1.水泵流量Q=375m3/h ,3用1备;单泵流量Q=125m3/h ,扬程H=27m ;单泵功率15KW.
⒉.时变化系数:1.5
3.来水压力:泵站选址地面标高11.0m,自由水头20m.
4.泵后最不利点位于珊瑚村市政末端接水点,最不利点处总水头45m ,地面标高为15.15m。泵站设置于白坭村木广塘社,地面标高11.40m ,占地面积155平方米.
六、工程设计
6.1、泵站内部闸阀、蝶阀、排气阀、泄水阀等阀门材质为不锈钢,公称压力采用PN10级。6.2接口及其要求(应根据设备厂商指导安装) ( 1)不锈钢管间的连接方式采用卡箍连接或焊接;
(2)钢管之间的连接方式采用焊接;
( 3)不锈钢管、钢管与管件之间的连接方式采用法兰连接。
6.3辅助系统
一体化加压设备应具有计量功能、自动控制系统、进水端管道实现恒流控制、出水端管道实现按需求流量控制,尽快能做到无人值守,智慧化管理。
( 1)视频监控:设置祝频监控,监控图像本地存储、记录、传输,远程查看。
( 2)火灾报警:设置烟雾感应器,当检测到烟雾,泵站发出报警及远程提示。泵站设备内应配置2组灭火器。
( 3)门禁系统:设置权限卡或密码锁门禁,防止非权限管理人员进入。
温度调节:设置温度感应装置,联动排气扇和制冷空调,避免一体化加压设备内温度过高。设置排风系统,保持空气循环。
( 5)湿度控制:设置湿度感应,当湿度高于设定值,自动开启除湿机除湿。
(6)环境维护:设置噪声传感器,实时监控泵站运行噪声。
(7)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设置水质在线监测仪,对出水余氯、浊度、PH值等指标进行监测。
6.4控制系统
( 1)控制系统配置变频控制程序或叠压控制程序、备用程序,以及系统组态软件。
( 2)控制系统应一对多变频配置,实现对泵组的智能均衡调速。
(3)控制系统应具备定时切换、智能增减运行水泵的频率,互为备用。
(4)控制系统应实现变量恒压和变流变压供水,始终在高效区间运行,稳定供水压力,节省运行能耗,延长泵组寿命。
(5)控制系统采用就地、现场自动、远程”三级控制模式。
(6)控制系统采用进口自动保压功能:当进水管网压力降至小于或等于设定保压值时,自动关闭进水,当压力恢复到大于设定保压值时自动开启进水.
(7)控制系统应具备小流量停机保压功能:泵站在用水低峰或小流量时应自动切换为停机保压的工作状态。
( 8)控制系统应具备压力控制:具有自动恒压供水功能。恒压供水时,压力误差不应超过0.05MPa.
(9)控制系统应具备连续运行:泵站在额定供水量及额定压力工况下连续运行时,应正常运行。
(10)控制系统应具备叠压供水功能:配置叠压供水功能的泵站,能够利用管网原有压力叠压增压,自动补差。
( 11)控制系统应具备与远程监控系统接入的功能,实现数据采集、多方报警及运维管理功能。
( 12)控制系统应实时检测内部温度,温度低于5℃时,自动加热;高于30℃时,自动开启排风系统及空调制冷。
( 13)控制系统具备供水故障诊断支持功能,能够对于供水故障进行辅助判断并生成解决方案。
(14)控制系统具备保护数能读速裁稣护专煎电流保护、短路保护、缺相保护、防雷保护、缺水等自动保护.
(15)控制系统触摸屏具备显示动能:当前启期、变频运行频率、出口压力、设定压力、每台泵累积运行时间、报警信息、自来水压力、限定压力、电压、电流、瞬时流量、累计流量。
七、系统运行
用水量小于125m /h时水泵机组投入1台变频运行;当用水量超过一台水泵的最大供水能力时,启动两台水泵,一台水泵工频运行,一台变频运行,以此类推;当用水量减少时,相应减少泵的运行台数。通过变频调速,变频水泵机 组的供水压力始终维持在设定压力值。备用泵与工作泵是互为备用,即水泵机组应有水泵自动定时轮换运行的功能。
八、施工、维护
( 1 )一体化加压设备安装要求:可采用整体运输、整体吊装就位,或现场拼接组装。
设备吊装:在整体吊装时,应保持吊索的平衡性,使泵站水平吊装,吊装倾斜度不可超过3°。
(3)在有地下水或雨季施工时,要采取排水措施,防止基坑内积水及边坡坍塌。
(4)回填:各类井、坑、基础施工验收合格后,在其周围进行回填土,要求对称均匀回填,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5.
(5)一体化加压设备安装可按下列步骤进行(在厂家指导下进行):
1)设备就位、安装;
2)设备进、出口管道连接安装;
3)设备进、出口管道试压;
4)设备进、出口管道冲洗;
5)系统消毒;
6)设备调试。
( 6)一体化设备内应设有便于检修的检修口、人孔、吊装葫芦等设备或措施。
设备应配备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供货时应提供产品说明书、维保手册,提供故障响应、现场技术支持、巡检维护等相关服务内容。
九、采购的成套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当地自来水管理部门的要求。
十、加压泵站需由实施单位或设备厂商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其外部造型、外立面装饰应于周边环境协调,并应征得建设单位及后续运营单位的同意。
十一、泵站围墙高度不宜低于2.5m,大门宽度应满足设备检修运输的要求,门高应于围墙匹配,在门口附近应设置标识牌。围墙外侧壁画宣传语,或站外增设宣传栏,宣传饮用水安全、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等相关知识与政 策。
十二、加压泵站由实施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时,应满足《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试行)及·粤美水站(厂)”有关资料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1>18号)的相关要求。
十三、所有设备基础及预埋件应待设备订货确认后再施工,设备安装前先检查土建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十四、未尽之处,按有关规范执行。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设备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设备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质量检测证明文件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第4条质量保证能力中相关要求。
3.生产和检验招标设备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机械状况、年产能力、剩余产能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设备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设备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设备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设备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 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 拒绝接受该设备。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点验为准。
(六)质量保证期
自设备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设备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设备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质量检测证明文件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第4条质量保证能力中相关要求。
3.生产和检验招标设备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机械状况、年产能力、剩余产能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设备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设备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设备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设备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 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 拒绝接受该设备。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点验为准。
第七章竞谈响应文件格式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体化加压设备(设备品种)(设备品种)泵站 泵站-01包件
采购编号:ZTSJWZJT-0405-2024-01
竞谈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月日
目录 1.授权委托书
2.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3.资格审查资料
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2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证明
3.3财务能力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3.5近年新签合同及同类竞谈设备供货业绩表
3.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7其他资质文件
4.竞谈设备报价表
5.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参加谈判)
6.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7.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单位、部门名称、职务)在下面签字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编号)采购文件的第包 件响应、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日期:年月日
2.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1)采用银行转账,请附银行回执。
(2)采用谈判保函,须附谈判保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谈判保函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不少于本次谈判有效期。如果谈判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金融机构骑缝章。
(3)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谈判保证金。(如有)
谈判保证金保函
(以下格式仅供参考,可由金融机构自行提供模板,但不得增加采购单位的义务、责任或减少采购单位的权益)(采购单位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建设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设备名称)(包件号)的谈判,(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愿意承担保证责任。在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有效期至年月日/竞谈有效期结束为止。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谈判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金融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3.资格审查资料
3.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供应商文字说明企业简介;
(2)并附供应商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证明(须含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设备)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3.3 财务能力证明
(1)应附供应商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3.4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应附: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供应商应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条款。
(3)供应商能提供的行业内其它证书。
3.5 近年新签合同及同类竞谈设备供货业绩表(须含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业绩)
注:1.合同执行状态应准确填写“执行中”、“已完成”、“已终止”等状态。
2.应附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及发票扫描件,具体份数、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附: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7其他资质文件
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但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提供的资料。
4 .竞谈设备报价表
竞谈设备报价表(含税)(适用固定价)
采购单位名称:谈判编号: 包件号:
到站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竞谈设备报价表(含税,第二次)(适用固定价)
采购单位名称:谈判编号: 包件号:
到站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报价单为谈判供应商事先打印好,签字盖章,作为二次报价现场填写,不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5.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参加谈判)
(以下格式仅供参考,可采用制造厂自行提供模板)
致: (采购单位)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 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竞谈编号)设备竞谈采购文件(包件号)要求进行谈判,并进行后续的签署和执行买卖合同。我方郑重承诺,为上述代理公司提供的设备符合中铁四局集团****工程项目**采购竞谈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上述代理公司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关我方的各项证明文件和资料经我方审查属实,有关我们的声明是真实的。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文件共同和分别承担竞谈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制造厂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6.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根据项目标段施工特点以及包件交货地点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具体可行的由货源地至交货地的保证组织、计划、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和配套措施;(2)方案应明确供应生产厂家的地址和品牌名称,包括资源组织、资金运用、人员安排、设备配备、服务体系、机构设立、伴随服务或后续服务承诺等较为详细的内容。
(3)我方保证已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在供应过程中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保证工程所需设备按时、按量、保质供应。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承诺并保证在供应过程中 始终提供此响应文件中厂家设备,未经贵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并将严格执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7.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1)我方同意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技术规格书所列的各项要求,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 给采购单位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方响应文件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采购单位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组成。我方理解采购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序 号 | 设备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谈判保证金(万元) |
1 | 一体化 加压设 备 | 成套设 备规格 型号: S4-375-0.27-15 | 套 | 1 |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争性 谈判设备经营范围的注册公司, 2.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 况,能够 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两年年现金流量不少于 200 万元。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按照招标类别,提供满足项目周期使用材料质量保障措施。按 清单规定供应合格产品。 5. 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来的同类型业绩材料。 6. 供应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具备从接收订单之日起 30 日交付的能力。 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 1 月 1 日至谈判之日没 有与骗取 8. 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 年 1 月 1 至谈判之日 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 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 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谈判之日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 | 1 |
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企业,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 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纳 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提供 2023 年度垫资能力承诺,提供 2023 年度增值税税票开具金额能力承诺。 9.不接受 2023 年 12月后成立的公司参与投标;不接受个体单位参与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 款名 名称 | 编列 列内 内容 |
1.1.1 | 竞争性谈判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泰村供水 改造提升项目一体化加压设备竞谈批示 |
1.1.2 | 竞争性谈判编号 | ZTSJWZJT-0405-2024-01 |
1.1.2 | 采购组织单位 | 地址: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花都区三同五化国 泰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璐 电话:15129368627 |
1.1.2 | 采购单位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1.3 | 竞争性谈判内容 | 见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1 |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 5日12时00分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
2.2.2 | 采购单位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 止时间 | 2025年1月 6日12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 子商务平台上传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 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 5日12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 子商务平台上传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 改的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 6日12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 子商务平台上传 |
3.1.1 | 竞谈响应文件内容 | 见竞谈响应文件格式 |
3.2 | 竞谈报价 | 本次竞谈实行固定价 |
3.3.1 | 竞谈有效期 | 自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起 90天内保持有效。 |
3.4.1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谈判保函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具体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 1。 说明: 1.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须在中国中铁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获取收款账户,流程如下:点 击“我的参与”-对应项目“待交费用”-“电子支付”勾选 对应包件-“下一步”-“提交”“我的交费单”-“交费账 号”。 注意事项: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如供 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包件,应按“我的交费单”合计金 额交费,并注明对应包件号 并注明对应包件号。谈判保证金须 在2025年1月9 日10时00 分前到账。 2.供应商采用谈判保函形式缴纳: 谈判保函应参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按包件开具。 注意事项:谈判保函原件须 在2025年1月9日10时分前邮寄至采购单位指定 地点并完成签收,不接受到付。不接受到付。未按上述要求送 达,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保留核实保函真伪的权利,供应商有 义务配合采购单位对保函的核验,如果发现供应商 提供的保函是虚假、伪造的,采购单位将按照采购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2.1(一)条对供应 商实施分级管理。 谈判保函原件邮寄地址: 广州花都区白坭村委会旁四局项目部 收件人:杨璐联系电话:15129368627 如供应商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 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谈判保证 金。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采购文件要求在 响应文件响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3.6.4 | 响应文件份数 | PDF电子版 电子版1份(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 平台)。 |
3.6.4 | 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 | 将编制完成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按连续页码彩色 彩色扫描 后保存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 “**公司(谈 判供应商全称)**包件响应文件”。每包件一个PDF 格式文件,禁止以单页 禁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 格式上传。 |
4.1 | 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6.1条款 在截止时间前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 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
5.1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 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7.1 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启 |
8.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个,并标明次序。 |
8.3.2 | 成交服务费 | 本次采购按包件收取成交人成交服务费,每包件成 交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1%收取(四舍五入取 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成交人同时成交2个 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成交人 同时成交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 取;该费用由供应商报价时予以考虑,成交人须按 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成交服务费转入账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建设 有限公司花都区域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24031610002 联系电话:18277196277 电子邮箱: |
8.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 履约保函; 应缴纳金额:采用履约保函形式应缴纳金额:每 包件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2%收受。采用银行 转账形式应缴纳金额:每包件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 价的1%收受。 履约保证金收款帐户: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建设有限 公司花都区域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24031610002 履约保函原件送达地址:广州花都区白坭村委 会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杨璐 联系电话:15129368627 注意事项:采购单位保留核实履约保函的真伪的 权利,成交人有义务配合采购单位对履约保函的核 验,如果发现成交人提供的履约保函是虚假、伪造 的,采购单位将按照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27.2.1(一)条对成交人实施分级管理。 |
9.5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联系人:崔凯纬 联系电话:17392838070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供应商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 |
11.2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 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1.3 | 供应商应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标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谈判小组 | 评审由采购单位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 判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 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竞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份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项规定 | ||
响应文件形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项规定 | ||
响应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款规定 | ||
报价唯一 | 每次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履约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1.3 | 商务评审 标准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第二章“供应商须 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制造厂授权函、竞谈设备报价表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并符合第七章“竞谈响应文件格 式”的要求 | ||
竞谈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2项规定 | ||
近几年成交履约能力 |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 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 条件 | 符合第五章“设备需求表”中要求 | ||
3.1.3 3.3 | 技术评审 标准 重大 偏差 | 竞谈设备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设备需求表”中要求 |
竞谈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 告 |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合 格检验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 ||
生产和检验设备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 ||
(10)其他情况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可以废除或竞谈 被拒绝的其他情况 | ||
3.4 | 竞谈报价 的评审 | 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 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第3.4.1项规定 |
评审价的评定 | 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4.2项规定 |
产品名称 | 规格 成套设备: S4- 375-0.27-15 | 暂定数量 (套) | 不含税单价 (元) | 含税单价 (元)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一体化加压设备 | 1 | ** | ** | ** | ||
合计: | 1 | ** | 税率13% | |||
暂定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序号 | 设备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 及要求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交货 日期 |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
1 | 一体化加 压设备 | S4-375-0.27-15 | 套 | 1 | 见技术规格 书 | 整机完好 | 安装调试完 毕 | 花都区国泰 村项目指定 地点 | 中铁四局集 团有限公司 花都区三同 五化国泰村 供水改造提 升项目经理 部 | 按项目要求 |
合计 |
序号 | 设备、仪器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机械状况 | 生产产品或附件 | 竞谈设备最大年生产能 力(额定产能) | 已签合同 年供应数量 | 剩余年生产能力 | 备注 |
一 | 主要生产设 备、生产线 | 套 | |||||||
1 | |||||||||
2 | |||||||||
3 | |||||||||
…… | |||||||||
二 | 检验设备、仪 器 | 台 | |||||||
1 | |||||||||
2 | |||||||||
3 | |||||||||
…… |
序号 | 签订年份 | 项目名称 | 设备品名 | 采购人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交货起始日期 | 合同执行状态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设备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 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 综合费用 单价 | 到站单价 | 到站合价 | 报价所含 税率 | 生产厂/品 牌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 (Km) |
1 | 2 | 3 | 4=2+3 | 5=1×4 | |||||||||
合计 |
序号 | 设备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 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 综合费用 单价 | 到站单价 | 到站合价 | 报价所含 税率 | 生产厂/品 牌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 (Km) |
1 | 2 | 3 | 4=2+3 | 5=1×4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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