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二街临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xzb2024-05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022-8211739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工244316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二街临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B2024-052
项目名称:二街临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下载的信用情况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报名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文件:“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第 1 项和第 2 项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汇款凭证(若采取现金方式缴纳则无需提供)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电汇或现金形式,若以电汇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并在汇款备注标明项目编号。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17020104004138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华兴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110017024;
联系电话:24431683;
注:1.汇款时需要注明项目编号;
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递交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
联系方式:高先生、022-82117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联系方式:夏工、 022-59661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 022-59661610
二街临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B2024-052
项目名称:二街临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下载的信用情况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报名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文件:“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第 1 项和第 2 项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汇款凭证(若采取现金方式缴纳则无需提供)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电汇或现金形式,若以电汇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并在汇款备注标明项目编号。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17020104004138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华兴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110017024;
联系电话:24431683;
注:1.汇款时需要注明项目编号;
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递交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
联系方式:高先生、022-82117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联系方式:夏工、 022-59661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 022-596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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