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健康委,县(区)人社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民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2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卫生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卫人字〔2023〕33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报名参加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专业须与执业资格类别、执业范围一致。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延期2年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期3年申报。
(三)申报各类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
1.正常申报省市类职称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2)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
(3)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
2.正常申报县区类职称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2)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各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
(3)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
3.正常申报基层类职称
(1)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技术人员,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职称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
(2)主任医(药、护、技)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7年。
4.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破格申报:
(1)申报省市类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二)。申报省市类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2)申报县区类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三)。申报县区类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3)申报基层类副高职称需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四)。申报基层类正高职称需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5.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0号)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内容、专业设置与成绩有效期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评价申报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今年开考113个专业(详见附件1)。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试专业必须与本人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级别相一致。未开考的专业请申报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有效期3年。从2025年起,当年考试成绩次年起使用有效。例如2025年的考试成绩,2026年、2027年、2028年有效。2024年、2025年需要申报评审的人员,如无有效合格成绩,须在2024年报名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报名后打印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
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5月10日。
四、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考生需递交的审核材料:
1.本人确认签名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4.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书(或单位聘任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5.学籍学历验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学籍证明;6.个人社保缴费证明(明确参保单位,省内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西人社APP”或“赣服通”打印),或劳动(聘用)合同及有效的工资发放凭证,且现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7.民营医疗机构报名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8.其他需要申请人补充的原件辅证材料。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效)。
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组织现场集中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打印确认单后由考生签名确认,报名确认完毕,不允许再更改报考专业。
资格现场集中审查和确认时间:2024年5月13日
集中审查地点:市卫健委11楼1125会议室(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1楼1125会议室)
报名确认地点:市卫健委12楼1205室人事科教科(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
五、缴费方式
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考生请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0日。
六、考试时间
2024年7月6-7日。
七、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
八、其他有关问题
(一)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执业地点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考生可于7月1-7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联系电话
新余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0790-6441397;
新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790-6736557。
附件:1.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代码 |
专业名称 |
代码 |
专业名称 |
代码 |
专业名称 |
001 |
心血管内科 |
04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
079 |
中医皮肤科 |
002 |
呼吸内科 |
04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
080 |
中医肛肠科 |
003 |
消化内科 |
042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
081 |
推拿科 |
004 |
肾内科 |
043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
082 |
中药学 |
005 |
神经内科 |
044 |
临床营养 |
083 |
职业卫生 |
006 |
内分泌 |
045 |
医院药学 |
084 |
环境卫生 |
007 |
血液病 |
046 |
临床药学 |
085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008 |
传染病 |
047 |
护理学 |
086 |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
009 |
风湿病 |
048 |
内科护理 |
087 |
放射卫生 |
011 |
普通外科 |
049 |
外科护理 |
088 |
传染性疾病控制 |
012 |
骨外科 |
050 |
妇产科护理 |
089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
013 |
胸心外科 |
051 |
儿科护理 |
090 |
寄生虫病控制 |
014 |
神经外科 |
052 |
病理学技术 |
091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015 |
泌尿外科 |
053 |
放射医学技术 |
092 |
卫生毒理 |
016 |
烧伤外科 |
054 |
超声医学技术 |
093 |
妇女保健 |
017 |
整形外科 |
055 |
核医学技术 |
094 |
儿童保健 |
018 |
小儿外科 |
056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095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019 |
妇产科 |
057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
096 |
理化检验技术 |
020 |
小儿内科 |
058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
097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021 |
口腔医学 |
05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
099 |
口腔医学技术 |
022 |
口腔内科 |
06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
103 |
地方病控制 |
023 |
口腔颌面外科 |
06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
108 |
消毒技术 |
024 |
口腔修复 |
063 |
普通内科 |
109 |
输血技术 |
025 |
口腔正畸 |
064 |
结核病 |
110 |
药物分析 |
026 |
眼科 |
065 |
老年医学 |
111 |
心电图技术 |
027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066 |
职业病 |
112 |
脑电图技术 |
028 |
皮肤与性病 |
067 |
计划生育 |
113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029 |
肿瘤内科 |
068 |
精神病 |
114 |
中医肿瘤学 |
030 |
肿瘤外科 |
069 |
全科医学 |
115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031 |
放射肿瘤治疗学(含放射肿瘤治疗技术) |
070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16 |
中西医结合外科 |
032 |
急诊医学 |
071 |
中医内科 |
117 |
中西医结合妇科 |
033 |
麻醉学 |
072 |
中医外科 |
118 |
中西医结合儿科 |
034 |
病理学 |
073 |
中医妇科 |
119 |
介入治疗 |
035 |
放射医学 |
074 |
中医儿科 |
120 |
重症医学 |
036 |
核医学 |
075 |
中医眼科 |
121 |
中医护理 |
037 |
超声医学 |
076 |
中医骨伤科 |
125 |
疼痛学 |
038 |
康复医学 |
077 |
针灸科 |
|
|
03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
078 |
中医耳鼻喉科 |
|
|
附件2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
网报号: 用户名:
条形码 |
确认考点: 报名序号:
基本信息 |
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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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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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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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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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资格信息 |
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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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资格 |
|
||||
现有技术资格 |
|
现有资格取得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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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类别 |
|
申报专业 |
|
|||||
报考专业 |
|
现有资格聘任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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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情况 |
参评学历 |
|
参评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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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
最高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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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
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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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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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年限 |
|
单位所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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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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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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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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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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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以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实际样式为准。
2.申报人员请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