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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县(区)卫生健康委,县(区)人社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民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2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卫生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卫人字〔202333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报名参加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专业须与执业资格类别、执业范围一致。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延期2年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期3年申报。

(三)申报各类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

1.正常申报省市类职称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2)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

3)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

2.正常申报县区类职称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2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各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

3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

3.正常申报基层类职称

1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技术人员,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职称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

2主任医(药、护、技)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7年。

4.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破格申报:

1申报省市类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二)。申报省市类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2申报县区类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三)。申报县区类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3)申报基层类副高职称需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四)。申报基层类正高职称需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5.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0号)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内容、专业设置与成绩有效期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评价申报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今年开考113个专业(详见附件1)。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试专业必须与本人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级别相一致。未开考的专业请申报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有效期3年。从2025年起,当年考试成绩次年起使用有效。例如2025年的考试成绩,2026年、2027年、2028年有效。2024年、2025年需要申报评审的人员,如无有效合格成绩,须在2024年报名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报名后打印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

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44月23日至5月10日。

四、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考生需递交的审核材料:

.本人确认签名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4.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书(或单位聘任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5.学籍学历验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学籍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明(明确参保单位,省内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西人社APP”或“赣服通”打印),或劳动(聘用)合同及有效的工资发放凭证,且现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7.民营医疗机构报名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8.其他需要申请人补充的原件辅证材料。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效)。

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组织现场集中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打印确认单后由考生签名确认报名确认完毕,不允许再更改报考专业。

资格现场集中审查和确认时间:20245月13

集中审查地点:市卫健委111125会议室(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11125会议室)

报名确认地点:市卫健委121205室人事科教科(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

缴费方式

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网上缴费时间:20246月1-10日。

六、考试时间

20247月6-7日。

七、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

八、其他有关问题

(一)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执业地点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考生可于7月1-7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联系电话

新余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0790-6441397;

新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790-6736557。

    附件:1.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17        


附件1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代码

专业名称

代码

专业名称

代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79

中医皮肤科

002

呼吸内科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80

中医肛肠科

003

消化内科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81

推拿科

004

肾内科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082

中药学

005

神经内科

044

临床营养

083

职业卫生

006

内分泌

045

医院药学

084

环境卫生

007

血液病

046

临床药学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08

传染病

047

护理学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09

风湿病

048

内科护理

087

放射卫生

011

普通外科

049

外科护理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12

骨外科

050

妇产科护理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13

胸心外科

051

儿科护理

090

寄生虫病控制

014

神经外科

052

病理学技术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15

泌尿外科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92

卫生毒理

016

烧伤外科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93

妇女保健

017

整形外科

055

核医学技术

094

儿童保健

018

小儿外科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19

妇产科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20

小儿内科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21

口腔医学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022

口腔内科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103

地方病控制

023

口腔颌面外科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108

消毒技术

024

口腔修复

063

普通内科

109

输血技术

025

口腔正畸

064

结核病

110

药物分析

026

眼科

065

老年医学

111

心电图技术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066

职业病

112

脑电图技术

028

皮肤与性病

067

计划生育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029

肿瘤内科

068

精神病

114

中医肿瘤学

030

肿瘤外科

069

全科医学

115

中西医结合内科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含放射肿瘤治疗技术)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032

急诊医学

071

中医内科

117

中西医结合妇科

033

麻醉学

072

中医外科

118

中西医结合儿科

034

病理学

073

中医妇科

119

介入治疗

035

放射医学

074

中医儿科

120

重症医学

036

核医学

075

中医眼科

121

中医护理

037

超声医学

076

中医骨伤科

125

疼痛学

038

康复医学

077

针灸科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78

中医耳鼻喉科


附件2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

网报号:                            用户名:

         条形码

确认考点:                          报名序号:                       

基本信息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出生日期

民族

现有资格信息

报考级别

拟申报资格

现有技术资格

现有资格取得年月

执业类别

申报专业

报考专业

现有资格聘任年月

教育情况

参评学历

参评学位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

从业年限

单位所属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备注信息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审查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备注:1.此表以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实际样式为准。

2.申报人员请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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