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长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澄清修改内容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否决投标的情形”中资格审查内容第①条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4年04月15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其余不变。
3740764-74124-661-澄清修改
3740764-74124-661-澄清修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