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立基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86-23200g061992n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连博010-853433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0686-23200G061992N) 新立基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立基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 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立基园区面积48376. 79
平方米, 园区物业位于:北京市经开区兴海三街7号。 其中厂房1幢, 办公楼2幢, 园区大门2个, 配电室1个, 消防及安防中控室1个, 地源热泵及锅炉运行, 客 梯3部, 食梯2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立基园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立基因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 参 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以上。
有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具有规模不少于5万平米的产业园区 综合物业服务项目(至少含保洁、 保安、 工程、 客服中的三项服务)业绩。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及没有违法记录和行贿 记录;
(2)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ere 〔li tchina. gov. en)中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
(3)投标人不得为“ 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 cn/shi
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不得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站(http://www.gsxt. gov
.c口)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其他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
(2)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有龙糊关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年05月18日至
2023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 , 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号 4层408 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 以下资料:被授权人领取的, 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及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同时携带《商业伙伴道德与行为准则》;法 定代表人领取的, 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
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同时携带《商业伙伴道德与行为准则》。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层开 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层开 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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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招标范围:保安、保洁、消防及安防中控室、室外绿化养护、绿化及生活垃圾 清运、化粪池清掏、中央空调运行、配电运行、燃气锅炉运行、天然气设施托 管维护、消防设备维保及检测、避雷检测、供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检测维护、电梯维保及年检、水质检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京汽车大厦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8513671159
电子邮件:maweidong@bhap.com. e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连博010-85343331
电 i舌: 13381272613
电子邮件: bjguom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商业伙伴道德与行为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全资、
控股(含实际控制)企业(统称“海纳川”)供应商、经销商、承租
人、客户等所有商业伙伴及其关联方或为海纳川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
(简称“商业伙伴”。无论商业伙伴在何地开展业务,均应遵守所有
适用于其业务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准则。
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不仅意味着遵守法律,而且意味着在开
展公司业务时认识到并履行道德责任。如果当地法律要求低于本准则,
须遵守本准则,即使不遵守本准则的行为是合法的。另一方面,如果
当地法律要求高于本准则,则以当地法律为准。
海纳川与所有商业伙伴保持开放和坦率的业务往来,力求发展互
利关系。海纳川希望商业伙伴遵守道德标准,避免参与任何不适当的
活动。
海纳川有权随时对本准则内容进行更新,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商业伙伴。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内容,
商业伙伴应立即与海纳川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反商业贿赂、反洗钱
海纳川要求所有商业伙伴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提供、承诺、授权、
指示、支付、制造、索取或收取任何贿赂性款项或其他有价值物品,
以获取或保留业务或任何其他不正当利益。“有价值物品”的范围非
常广泛,不仅包括以酬金、回扣、佣金、劳务费、咨询费、讲课费或
其他各种形式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还包括超标准的餐饮和礼品、
会所或高尔夫球场等娱乐场所招待、旅游或健身等娱乐活动、长期借
款、住房机会、户口迁移、车辆购置或使用、调动工作、职务提拔、
出国留学、免费服务、慈善捐款、受托理财、荣誉、名誉、特权、资
格、地位、就业或合作机会、兼职工作等。
海纳川还禁止一切形式的洗钱,包括掩饰非法获得的资金、为其
提供处理渠道,或将这些资金转化为合法资金。
(二)公平竟争与反垄断
海纳川商业伙伴应遵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
所适用的反垄断法和竞争法,不得同意与任何竟争对手达成如下协议,
亦应避免与海纳川公司、海纳川公司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其他公司的代
表讨论。
(i)通过直接与竞争对手达成协议或任何其他方式(例如通过
第三方)来确定或控制价格;
(ii)组织或安排投标,以便将合同授予某一竟争对手或经销商
(操纵投标),包括不投标或进行不具竞争力或“象征性”投标;
(iii)抵制供应商或客户;
(iv)划分或分配市场或客户;
(v)限制产品或产品线的生产或销售;
(vi)其他违反反垄断法和竞争法的协议。
此外,商业伙伴不得与竟争对手讨论价格、成本、利润或利润率、
产量、投标或特定客户业务的报价等敏感信息。
低于成本的掠夺性定价、独家交易合同、捆绑或搭配销售、与客
户或供应商约定最低转售价格以及区别对待竟争客户等不合理限制
或阻止竞争对手的竞争或关于客户的竞争的销售策略或与客户或供
应商的其他安排,也应当予以避免。
如果海纳川员工主动请求商业伙伴参与任何此类被禁止行为,商
业伙伴应向海纳川法律与合规机构报告。
(三)财务诚信
商业伙伴的财务账簿、记录、对账单和报表以及其他文件应准确
记录与海纳川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防止口头协议。处理和支付与海
纳川业务相关资金时,必须基于与海纳川的书面合同。未经授权的人
员不得更改或签署文件。不得为任何目的设立或维持与海纳川交易相
关的未公开或未记录的资金或资产。
商业伙伴的财务账簿、记录和报表应记录所有资产和负债,并准
确反映商业伙伴与海纳川相关的所有交易,且业务记录须按所有适用
的法律法规保留。此外,商业伙伴必须建立和维持内部财务和其他控
制,以确保商业伙伴的交易执行和支出符合相应授权,并且商业伙伴
以负责任和适当的方式支付和收取费用。
如海纳川要求,商业伙伴应提供相关记录,包括商业伙伴收取或
支出的与海纳川相关的费用凭证。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海纳川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期望其他公司同样尊重海纳川知
识产权,维护海纳川的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机密性是这种保护的重
要部分。未经书面许可或在为海纳川执行的工作范围之外,不得使用
海纳川的知识产权、机密信息、专利技术、文档或其他材料。此外,
不得复制受版权保护的软件。在与海纳川合作或为海纳川工作的过程
中,如未经授权,商业伙伴不得使用专有信息、专利技术或受版权保
护的软件、文档或其他材料。
商业伙伴必须保护机密信息,不转让、公布、使用或披露机密信
息,除非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为代表海纳川执行工作必须如此或获得海
纳川的指示或授权。商业伙伴必须遵守适用的数据隐私标准,包含机
密信息或受隐私标准保护的资料应安全存储,并只在需要了解该等资
料的员工内部分享。机密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由海纳川或其代表
发明的专利和其他发明或开发成果(无论在哪一开发阶段)、营销和
销售计划、竞争分析、产品开发计划、非公开定价、潜在的合同或收
购、业务和财务计划或预测、内部业务流程和做法以及前景、客户和
员工信息。
商业伙伴还需要保护因向海纳川提供服务而有权访问的所有机
密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在访问、收集或处理海纳川机密信息、海
纳川网络或海纳川客户网络时遵循必须遵循的安全标准和程序。
(五)避免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一词指任何可能对商业伙伴就海纳川的利益相关
事项以绝对公正的态度行事的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海纳川希望商业
伙伴的忠诚度不受任何利益冲突的影响。利益冲突情况可能会以多种
形式出现。如果商业伙伴认为与海纳川或其任何员工存在实际或潜在
的冲突,必须向海纳川报告所有相关详细信息。
利益冲突常见形式有:
1、商业伙伴经营与海纳川相竞争的业务;
2、商业伙伴与海纳川的竞争方建立合作关系;
3、商业伙伴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或代理人
与海纳川员工存在近亲属等个人关系;
4、在海纳川其他商业伙伴、竞争对手或客户处具有大量财务利
益或其他利益的;
5、商业伙伴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或代理人
曾经或者现在在海纳川或其关联公司任职。
6、海纳川员工在商业伙伴或商业伙伴下属企业或其他关联公司
兼职或者拥有其他经济利益。
7、其他可能导致对商业伙伴绝对公正地处理与海纳川合作的能
力产生质疑的情况。
(六)合同
一般情况下,海纳川与商业伙伴所订立的合同须在经海纳川角签
的版本上加盖海纳川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商业伙伴应在与海纳川签订协议时对上述事项予以审核。
(七)内幕交易
如果商业伙伴因与海纳川的关系而获得与海纳川中上市公司相
关重要的非公开信息,不得交易该上市公司证券或与此信息相关的其
他公司的证券。商业伙伴不得向他人传递(即“提示”)重要的非公
开信息。同样,这些限制也适用于商业伙伴的直系亲属。
重要信息指理性的投资者在决定购买、持有或出售证券时认为重
要的任何信息。它包括任何被合理认为会导致海纳川下属上市公司证
券或与海纳川相关的其他公司的证券的价格发生变动的任何信息。重
要信息可包括财务业绩和经营指标(特别是季度和年终收益),或财
务业绩、经营指标或流动性(包括预测)的重大变化;潜在的或正在
进行的重要兼并、收购、合资、剥离或其他战略交易;授予或取消重
要合同或战略伙伴关系;重要管理层变更;股息或股票回购计划、证
券发行或信用交易的变动;审计师变更、知悉审计师意见或报告中的
资质,或依赖之前审计报告的能力发生任何变化;实际或可能发生重
大诉讼或调查;拓展或损失重要客户或供应商。
非公开信息是公众无法获得的重要信息。
(八)安全环保
海纳川认识到其对于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并期望其商业伙伴分
享其承诺。商业伙伴应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法律和法规,并在产品或
服务周期的各个方面努力降低包括原材料、能源和水在内的资源消耗。
我们鼓励商业伙伴通过在设施中实施适当的保护措施以及回收、重新
使用或替代材料,减少或消除所有类型的浪费。
员工的健康、安全和福祉对海纳川很重要。商业伙伴应提供和维
持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并充分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和健康法律、
法规和做法,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营和产品对环境造成的负担。商
业伙伴必须采取充分措施,尽量减少工作环境中固有的危险源,防止
工作场所中出现事故和伤害,并促进建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
(九)配合义务
商业伙伴应配合提供海纳川要求的合规审查相关的文档和/或信
息。为确保我们的商业伙伴遵守海纳川的规定,商业伙伴可能会被要
求提供某些信息,以确定商业伙伴的公司结构、潜在利益冲突以及法
律法规的遵循情况。虽然海纳川要求商业伙伴遵守所有适用的当地和
其他国家法律,但我们还是会要求提供信息,以发现一些具体的合规
问题。商业伙伴有义务对这些信息请求提供真实准确的回复,海纳川
保留随时要求提供更多信息的权利。如果商业伙伴未能履行对此类信
息请求提供真实准确回复的义务,海纳川可能会终止与商业伙伴的关
系。
此外,商业伙伴应配合海纳川提出的任何审核请求。
(十)违规行为的报告
如商业伙伴发现海纳川、海纳川员工或其他商业伙伴存在任何不
合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海纳川法律与合规机构及纪检机构报
告。我们将对报告保密。对于包庇隐瞒不合规行为的商业伙伴,海纳
川有权对其采取负面考核评价、减少合作机会等措施直至承担第十一
条的违约责任。
海纳川合规举报途径
举报邮箱:hgjb@bhap.com.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汽大厦12层北京海
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与合规部
海纳川纪委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10-67799711
举报邮箱:hncjjjcb@bhap.com.cn
举报信箱: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京汽车大厦海纳川
纪检工作部
(十一)违约责任
海纳川一旦发现商业伙伴存在违反本准则的行为,有权立即终止
与商业伙伴的任何谈判、禁止商业伙伴参与海纳川任何项目、暂停相
应合同付款且商业伙伴须继续履行合同相应义务、或无条件解除与商
业伙伴签订的任何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商业伙伴因该等行为获
得的任何收益或给海纳川造成损失,应相应退还或赔偿。
同时,海纳川有权要求商业伙伴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之一向海纳
川支付违约金:
1、违反本准则行为给海纳川造成的损失的(3至5)倍;
2、因违反本准则行为经查实确定的违规违纪违法金额的(5至
10)倍;
3、合同金额或投标金额的(20%、25%、30%)。
本准则强调坚实的商业道德和诚实的商业行为的重要性,海纳川
相信商业伙伴将遵守本准则的标准。商业伙伴需要同意本准则的条款,
并确认本准则是维持海纳川商业伙伴身份所必须的,且自动成为与海
纳川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的附件。
商业伙伴: (盖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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