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湖南联通及湖南数科、湖南产互IT服务等创新业务合作伙伴常态化招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zbl0000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凌186761300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BZBL000001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联通(湖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为依托电子商城,积极探索工程、服务、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转资”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模式,保障本公司对产品自主选择权,拟公开招募IT服务等创新业务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SS39102023000031。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产品内容:IT服务等创新业务合作伙伴招募。
采购包1:IT服务-硬件类
采购包2:IT服务-软件类
采购包3:IT服务-集成服务类
采购包4:IT服务-维护类
采购包5:IT服务-安全类
采购包6:云计算类
采购包7:大数据类
采购包8:物联网类
采购包9:IT服务-涉密类
采购包10:5G创新应用服务类
备注:供应商可自由选择采购包进行报名应答,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入围10个采购包。
招募方式:本招募为常态化招募,供应商可在本招募公告有效期内任意时间获取招募文件和上传应答文件,招募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不定期组织评审(原则上每周三组织一次评审)。
入围规则:采取合格制,评审委员会根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招募应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直接入选。
服务期限:至下一次公开招募为止(不含补充招募)。
注: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所有招募结果,协议名称:湖南联通及湖南集成IT服务等创新业务合作伙伴招募结果,协议号编号:hn2019020640,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停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合作伙伴基本资格条件要求(所有采购包供应商均须满足):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申请人应建立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针对所申请采购包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组织架构、在各地市州设立服务机构情况、售后服务制度、售后服务响应措施、维保措施等方面)。
(4)申请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扫描件,或承诺在入围后针对具体项目购买安全责任保险。
(5)承诺入围后满足湖南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要求,积极参与入围采购包项目公开市场询价(应答次数≥2次/季度,若该采购包询价单<2次/季度的,则应答次数≥1次/半年),具有能力组建专职支撑团队。申请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6)与招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7)申请人应对本次招募申请文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入围资格。
(8)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
(9)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自2020年1月1日起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
⑥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处于中国联通/湖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湖南联通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
⑦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在下列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禁入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因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违法行为被各级政府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合作伙伴专业资格条件要求(仅对应的采购包供应商需满足):
2.2.1 (采购包1)IT服务-硬件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为国内外硬件设备制造商或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设备制造商或地市级及以上授权经销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申明函,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厂商的授权资料扫描件)。
注:若为授权经销商,且在入围后授权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授权资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IT服务硬件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到货报告扫描件;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所投通信设备应具有进(入)网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2.2 (采购包2)IT服务-软件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为国内软件开发厂商或具有涉密项目开发软件资质的软件开发厂商或地市级及以上成品软件授权经销商。(开发商须提供开发商申明函,代理商须提供原开发商的授权资料扫描件)。
注:若为授权经销商,且在入围后授权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授权资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能有效支持项目所需的软件开发能力,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化软件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两个及以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CMMI、涉密项目开发软件资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3)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IT服务软件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3 (采购包3)IT服务-集成服务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能有效完成项目交付,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若提供资质证书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则需要同时提供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IT服务集成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可自行垫资1年(含)以上建设或垫资额可在1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垫资承诺函。
(4)申请人在湖南省范围内设有公司或分(子)公司或办事处。公司及分(子)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办事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若无办公场所须承诺在入围后15日内在湖南省内设立办公场所。
注: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若在入围后租赁合同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5)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4 (采购包4)IT服务-维护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有能力为客户信息化系统提供运维服务,维保服务,咨询服务、信息安全服务、运维工具服务、外包服务等全方位服务支撑。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ITSS、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运行维护分项资质、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证书、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软硬件、通信网络设备运维服务的服务管理体系)、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施工劳务资质、涉密项目维护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7922-2011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劳务派遣许可证、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若提供资质证书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则需要同时提供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维护类或外包服务类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用户评价报告扫描件;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在湖南省范围内设有公司或分(子)公司或办事处。公司及分(子)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办事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若无办公场所须承诺在入围后15日内在湖南省内设立办公场所。
注: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若在入围后租赁合同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4)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5 (采购包5)IT服务-安全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ISCC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信息化安全领域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2.6(采购包6)云计算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能有效支持项目所需的云计算软件开发能力,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云计算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两个及以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云计算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7(采购包7)大数据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能有效支持项目所需的大数据软件开发能力,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两个及以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大数据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8(采购包8)物联网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两个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授权经销商(提供芯片或模组制造原厂商的授权资料)、通过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组织的物联网模块技术测试合格报告,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若为授权经销商,且入围后授权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授权资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物联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慧表具、智慧消防、智慧畜牧、智慧停车、智慧测绘、智能监控等相关行业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业绩)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9(采购包9)IT服务-涉密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IT服务五类采购包(采购包1、2、3、4、5)中已经入围的合作伙伴中产生,申请人需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涉密资质证书(业务种类不限),提供证书扫描件。
2.2.10(采购包10)5G创新应用服务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可提供至少1个成熟的5G创新应用技术解决方案(如5G+新媒体、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交通、5G+智慧医疗、5G+智慧教育、5G+智慧文旅等)。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5G创新应用服务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招募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0日10:00至2024年2月07日14:00。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①申请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募项目”-“寻找项目”-“我要参与”,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申请人须按系统提示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及接收电子发票的邮箱。
②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
③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 -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下载。
注:潜在申请人必须接受电子招募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募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注册合作方角色为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3)招募文件按项目售卖:350元,售后不退(购买一份文件可参与多采购包申请)。
(4)合作方门户网站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8-2,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电话:0431-85560102,沃支付服务电话:400-688-9900。
4.申请文件的递交
线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随时递交。
注:请供应商获取招募文件后及时上传应答文件,如因采购方案变更导致本次招募终止或变更的,未入围的供应商须重新获取招募文件并参加应答。招募文件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外网接入平台(www.unib.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 募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联通(湖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募代理联系人:杨凌、张家威
招 标 师:徐磊、郑春雅
招募代理联系方式:18676130069、18676130069@wo.cn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8楼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联通(湖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为依托电子商城,积极探索工程、服务、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转资”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模式,保障本公司对产品自主选择权,拟公开招募IT服务等创新业务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SS39102023000031。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产品内容:IT服务等创新业务合作伙伴招募。
采购包1:IT服务-硬件类
采购包2:IT服务-软件类
采购包3:IT服务-集成服务类
采购包4:IT服务-维护类
采购包5:IT服务-安全类
采购包6:云计算类
采购包7:大数据类
采购包8:物联网类
采购包9:IT服务-涉密类
采购包10:5G创新应用服务类
备注:供应商可自由选择采购包进行报名应答,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入围10个采购包。
招募方式:本招募为常态化招募,供应商可在本招募公告有效期内任意时间获取招募文件和上传应答文件,招募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不定期组织评审(原则上每周三组织一次评审)。
入围规则:采取合格制,评审委员会根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招募应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直接入选。
服务期限:至下一次公开招募为止(不含补充招募)。
注: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所有招募结果,协议名称:湖南联通及湖南集成IT服务等创新业务合作伙伴招募结果,协议号编号:hn2019020640,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停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合作伙伴基本资格条件要求(所有采购包供应商均须满足):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申请人应建立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针对所申请采购包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组织架构、在各地市州设立服务机构情况、售后服务制度、售后服务响应措施、维保措施等方面)。
(4)申请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扫描件,或承诺在入围后针对具体项目购买安全责任保险。
(5)承诺入围后满足湖南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要求,积极参与入围采购包项目公开市场询价(应答次数≥2次/季度,若该采购包询价单<2次/季度的,则应答次数≥1次/半年),具有能力组建专职支撑团队。申请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6)与招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7)申请人应对本次招募申请文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入围资格。
(8)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
(9)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自2020年1月1日起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
⑥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处于中国联通/湖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湖南联通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
⑦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在下列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禁入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因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违法行为被各级政府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合作伙伴专业资格条件要求(仅对应的采购包供应商需满足):
2.2.1 (采购包1)IT服务-硬件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为国内外硬件设备制造商或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设备制造商或地市级及以上授权经销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申明函,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厂商的授权资料扫描件)。
注:若为授权经销商,且在入围后授权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授权资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IT服务硬件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到货报告扫描件;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所投通信设备应具有进(入)网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2.2 (采购包2)IT服务-软件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为国内软件开发厂商或具有涉密项目开发软件资质的软件开发厂商或地市级及以上成品软件授权经销商。(开发商须提供开发商申明函,代理商须提供原开发商的授权资料扫描件)。
注:若为授权经销商,且在入围后授权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授权资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能有效支持项目所需的软件开发能力,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化软件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两个及以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CMMI、涉密项目开发软件资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3)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IT服务软件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3 (采购包3)IT服务-集成服务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能有效完成项目交付,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若提供资质证书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则需要同时提供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IT服务集成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可自行垫资1年(含)以上建设或垫资额可在1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垫资承诺函。
(4)申请人在湖南省范围内设有公司或分(子)公司或办事处。公司及分(子)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办事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若无办公场所须承诺在入围后15日内在湖南省内设立办公场所。
注: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若在入围后租赁合同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5)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4 (采购包4)IT服务-维护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有能力为客户信息化系统提供运维服务,维保服务,咨询服务、信息安全服务、运维工具服务、外包服务等全方位服务支撑。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ITSS、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运行维护分项资质、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证书、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软硬件、通信网络设备运维服务的服务管理体系)、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施工劳务资质、涉密项目维护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7922-2011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劳务派遣许可证、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若提供资质证书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则需要同时提供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维护类或外包服务类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用户评价报告扫描件;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在湖南省范围内设有公司或分(子)公司或办事处。公司及分(子)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办事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若无办公场所须承诺在入围后15日内在湖南省内设立办公场所。
注: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若在入围后租赁合同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4)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5 (采购包5)IT服务-安全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ISCC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信息化安全领域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2.6(采购包6)云计算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能有效支持项目所需的云计算软件开发能力,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云计算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两个及以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云计算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7(采购包7)大数据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能有效支持项目所需的大数据软件开发能力,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两个及以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大数据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8(采购包8)物联网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两个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授权经销商(提供芯片或模组制造原厂商的授权资料)、通过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组织的物联网模块技术测试合格报告,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在入围后资质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证明材料(需与入围时提供的资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若为授权经销商,且入围后授权到期,需在到期之日起15日内递交新的授权资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物联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慧表具、智慧消防、智慧畜牧、智慧停车、智慧测绘、智能监控等相关行业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业绩)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申请人须提供一个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至少2人具备IT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别能力证书,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本单位缴纳的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2.9(采购包9)IT服务-涉密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IT服务五类采购包(采购包1、2、3、4、5)中已经入围的合作伙伴中产生,申请人需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涉密资质证书(业务种类不限),提供证书扫描件。
2.2.10(采购包10)5G创新应用服务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可提供至少1个成熟的5G创新应用技术解决方案(如5G+新媒体、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交通、5G+智慧医疗、5G+智慧教育、5G+智慧文旅等)。
(2)申请人须提供至递交应答文件之日近三年内的至少1个5G创新应用服务项目案例经验,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实际执行的订单或客户单位开具的结算证明文件或发票);案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招募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0日10:00至2024年2月07日14:00。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①申请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募项目”-“寻找项目”-“我要参与”,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申请人须按系统提示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及接收电子发票的邮箱。
②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
③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 -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下载。
注:潜在申请人必须接受电子招募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募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注册合作方角色为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3)招募文件按项目售卖:350元,售后不退(购买一份文件可参与多采购包申请)。
(4)合作方门户网站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8-2,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电话:0431-85560102,沃支付服务电话:400-688-9900。
4.申请文件的递交
线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随时递交。
注:请供应商获取招募文件后及时上传应答文件,如因采购方案变更导致本次招募终止或变更的,未入围的供应商须重新获取招募文件并参加应答。招募文件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外网接入平台(www.unib.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 募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联通(湖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募代理联系人:杨凌、张家威
招 标 师:徐磊、郑春雅
招募代理联系方式:18676130069、18676130069@wo.cn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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