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景洪市财政局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33.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hx2024-招-062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公司景洪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李霞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蜀东0691-2122333
中标公司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HHX2024-招-062(招标文件编号:JHHX2024-招-062)
二、项目名称: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民航路689号融城金阶C座19层
中标(成交)金额:15.2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渔园星浦小区12栋2单元10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文琨(组长)、张海涛、曾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本项目每个包段代理服务费3500.00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财政局
地址:景洪市坝吉路1号
联系方式:李霞0691-2152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汪蜀东0691-2122333、1388793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蜀东
电 话: 0691-2122333、13887930151
二、项目名称: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民航路689号融城金阶C座19层
中标(成交)金额:15.2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渔园星浦小区12栋2单元10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A包)(二次) |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A包(二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A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7个重点项目或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2)完成35家单位的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在全市部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后,从全市的绩效自评项目中,每个一级预算单位抽取一个项目或预算单位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复核,项目待自评结束后根据情况进行选取);(3)配合采购人完成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4)完成1-2个新增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待年底根据情况进行选取)。项目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服务标准及要求:1.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要求:(1)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服务要求:按照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出具实施方案,内容要具体、清晰符合主客观要求,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法、指标体系要科学合理,便于评价;实施方案内容要反映评价实施工作概况,要涵盖各项内容,要主次分明、逻辑清晰、简明扼要、易于理解,采购人将组织评价项目单位、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评审。(2)实地评价服务要求:实地评价要关注项目历年实施情况和当前现状,不局限评价年度期间实施内容,确保纵向可比;要充分参考全国、全省、全州水平和行业现状,确保横向可比;要结合项目实施重点合理选取实地调研点,并全面深入了解,不流于形式和浮于表面。样本数据充足。项目实施的问题成效和经验等情况要样本充分,数据有效,能代表项目主要情况。(3)绩效评价报告服务要求:报告所披露的事项应当全面、完整、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客观公正、引用数据和文件等相关依据要来源可靠、内容分析要透彻,所作出的判断和结论要基于客观事实,有足够的依据支撑。各项指标评价要有工作底稿、实地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记录。评价报告应当结构合理,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表述准确,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使用语言不带有偏见或暗示。提出的建议和问题相呼应,语言简明扼要,篇幅适中,版面简洁。评价结果切实能改进部门预算管理或政策改善提供参考,内容分析要透彻、问题揭示要深入,经验总结要有独创性、典型性和可复制性,建议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报告需经会审通过后,由项目主评人签字盖章后形成最终报告。采购人将组织评价项目单位、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对绩效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 2.对绩效自评复核服务要求:(1)对复核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与预算资金安排的匹配程度做客观公正的匹配分析等内容进行复核,复核材料要保存完整。(2)对重点项目需要到实地调查核实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3)按照复核项目出具自评复核报告,报告内容需要完整真实,披露存在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对每一个复核项目进行重新打分,有具体的评分明细表,且依据充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 服务标准: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1〕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1〕7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试行)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2〕2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试行)〉的通知》(景财监绩〔2023〕2号)文件的规定,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B包)(二次) |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B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7个重点项目或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2)完成35家单位的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在全市部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后,从全市的绩效自评项目中,每个一级预算单位抽取一个项目或预算单位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复核,项目待自评结束后根据情况进行选取);(3)完成1-2个新增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待年底根据情况进行选取);(4)梳理1-2个分行业分领域的指标体系建设工作;(5)负责开展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1次。项目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服务标准及要求:1.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要求:(1)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服务要求:按照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出具实施方案,内容要具体、清晰符合主客观要求,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法、指标体系要科学合理,便于评价;实施方案内容要反映评价实施工作概况,要涵盖各项内容,要主次分明、逻辑清晰、简明扼要、易于理解,采购人将组织评价项目单位、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评审。(2)实地评价服务要求:实地评价要关注项目历年实施情况和当前现状,不局限评价年度期间实施内容,确保纵向可比;要充分参考全国、全省、全州水平和行业现状,确保横向可比;要结合项目实施重点合理选取实地调研点,并全面深入了解,不流于形式和浮于表面。样本数据充足。项目实施的问题成效和经验等情况要样本充分,数据有效,能代表项目主要情况。(3)绩效评价报告服务要求:报告所披露的事项应当全面、完整、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客观公正、引用数据和文件等相关依据要来源可靠、内容分析要透彻,所作出的判断和结论要基于客观事实,有足够的依据支撑。各项指标评价要有工作底稿、实地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记录。评价报告应当结构合理,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表述准确,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使用语言不带有偏见或暗示。提出的建议和问题相呼应,语言简明扼要,篇幅适中,版面简洁。评价结果切实能改进部门预算管理或政策改善提供参考,内容分析要透彻、问题揭示要深入,经验总结要有独创性、典型性和可复制性,建议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报告需经会审通过后,由项目主评人签字盖章后形成最终报告。采购人将组织评价项目单位、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对绩效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 2.对绩效自评复核服务要求:(1)对复核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与预算资金安排的匹配程度做客观公正的匹配分析等内容进行复核,复核材料要保存完整。(2)对重点项目需要到实地调查核实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3)按照复核项目出具自评复核报告,报告内容需要完整真实,披露存在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对每一个复核项目进行重新打分,有具体的评分明细表,且依据充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 服务标准: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1〕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1〕7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试行)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2〕2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试行)〉的通知》(景财监绩〔2023〕2号)文件的规定,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文琨(组长)、张海涛、曾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本项目每个包段代理服务费3500.00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财政局
地址:景洪市坝吉路1号
联系方式:李霞0691-2152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汪蜀东0691-2122333、1388793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蜀东
电 话: 0691-2122333、1388793015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