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废黄河地涵改建工程水工土建施工项目LSXHXH-FHHTJ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废黄河地涵工程位于滨海县东坎镇境内通榆河与废黄河的交汇处,原址拆建废黄河地涵1座,设计流量为500立方/秒,地涵洞身采用矩形箱式钢筋砼结构,每孔尺寸4.5m×4.0m×2(高×宽×2,内尺寸,中间设50cm厚隔墩,单孔总宽8.5m),共布置7孔,总宽70.54m。结合地涵工程调度运行,新建北排闸1座,闸孔共计3孔,每孔净宽6米,设计流量为70立方/秒。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等级为Ⅱ等,上下游涵首、涵洞洞身以及上下游防渗段内的翼墙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水工建筑物,与原废黄河地涵主要建筑设计等级一致;其余次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围堰等按4级水工建筑物设计。本次地涵工程范围内的新筑通榆河、废黄河堤防属于地涵次要建筑物,按3级堤防标准进行设计。北排闸作为地涵次要建筑物,结合堤防等级,按3级水工建筑物设计。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LSXHXH-FHHTJSG标段,工程内容包括按原规模拆除重建废黄河地涵、新建永临结合北排闸、地涵下游引河扩挖护岸工程、废黄河地涵上游清淤、工程范围内通榆河航道工程(桩号:21K+807~22K+907)、绿化、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关键节点工期:工程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北排闸及导流导航河施工,具备导流、导航条件。在施工导截流完成后第一个非汛期完成地涵水下主体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工程具备防洪及排涝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应至少包含水利枢纽或地涵或水闸或水泵站或水工隧道或渡槽或泄洪冲砂闸)施工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①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③2014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应至少包含水利枢纽或地涵或水闸或水泵站或水工隧道或渡槽或泄洪冲砂闸)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①具有水利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③2014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应至少包含水利枢纽或地涵或水闸或水泵站或水工隧道或渡槽或泄洪冲砂闸)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且不在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兼任职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9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25-58582203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李学山、胡继军
电 话:025-86602545转8012(分机号)
电子邮箱:gxzbjszbb@163.com
工作QQ: 477424264(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为“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7:30。(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取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请各投标申请人务必注意!
8.7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常女士、李学山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9楼
电 话:025-58582203、025-86602545转8012(分机号)
电子邮箱:gxzbjszbb@163.com
8.8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邮 编:210001
电 话:025-52853073
传 真:025-528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