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物流中心2024-2026年机械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3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物流中心2024-2026年机械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1)投标人对于投标包件的作业项目,应严格按照《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及《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作业流程和作业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卸作业,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2)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制定装卸作业岗位职责。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与承包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装卸作业人员,并负责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经考核后符合铁路装卸岗位要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操作证。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管理、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6)投标人必须保证24小时作业,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接受铁路运输装卸作业的集中调配,满足甲方装卸作业组织和安全生产需要。遵守各项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和要求。
(7)投标人应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内按铁路作业标准进行作业,服从铁路运输生产的统一指挥,并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一切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接受抢险、救灾、救援、应急装卸车等临时、特殊任务的安排以及此类任务的应急演练。
(8)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破坏铁路和客户设施、设备,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收费或向货主索要其他好处费用。由于投标人责任,发生行车、货运、机械、装卸、人身伤害等各种责任事故或责任服务投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9)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用工,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为装卸人员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有关费用。改善必要的装卸作业设施及装卸人员生活条件。投标人中标后签订《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前,应为其作业人员投保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10)投标人应当全面负责本企业装卸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雇佣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确保人员身体条件、业务能力可满足装卸承揽作业的要求,并承担装卸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11)包件中的作业项目均含苫盖、撤除、折叠和取送篷布;清扫货车、货位,关闭拧固车门、车窗、盖、阀;整理装车后剩余货物;铁路装卸工具的铺设、撤移、整理和堆码等铁路规定的装卸附属作业,附属作业不另清算费用。
(12)投标人根据承揽作业站日常作业品类、车数等配备足够的人员,并将人员材料进行登记备案。遇特殊情况,如货物集中到达,必须配合沈阳铁路物流中心增加人员满足运输生产需要,如影响铁路正常工作秩序,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3)投标人在沈阳铁路物流中心的场地内因使用生活、办公设施、生产设备所产生的水电费、采暖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投标人中标后要严格执行合同及不当装卸作业行为考核标准等附件的规定。
(15)各包件作业班组配置要求
A03:汤岗子作业站至少配置1个班组。
(A03作业班组每班次基本配置为1名装载机司机、1名防护人员。班组作业人员以身份证复印件为准;劳动关系以投标人为装卸作业人员办理保险、社保、银行付薪凭证等任一证明为准。投标时,正面吊司机、指挥须提供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装载机、抓料机司机须提供相关机械操作证。)
(16)所有包件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时间须为1年以上(含)。(持证时间以操作证为准)。
投标人须对上述条款逐一响应,并作出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3:
1.投标人性质要求:经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注册资金要求: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包件收取为200元人民币/包,同一招标编号、同一包件号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后四位数字)+包件号(例如0059A01文件工本费),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8:00时起至2024年5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5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沈阳铁路物流中心
项目立项人:孙珂
立项人电话:15040340168
技术咨询人:孙珂
技术咨询人电话:15040340168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24-62080906 15909833255(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390721586@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3 |
汤岗子站散堆装货物装卸 (单边作业,不含清底、平顶、封堵、刨冻等) |
|
吨 |
150000 |
1.16 |
6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履约期内,作业实际发生地点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照沈阳铁路物流中心日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