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中国会展业年会暨佛山会展经济研讨会--活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70.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小姐0757-666380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6
公告正文

2021年中国会展业年会暨佛山会展经济研讨会--活动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中国会展业年会暨佛山会展经济研讨会--活动服务项目

2、采购人: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3、服务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4、采购内容:2021年中国会展业年会暨佛山会展经济研讨会--活动服务包括策划制定活动总体方案、活动物料及场地布置、活动现场搭建、外协以及活动物料设计制作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书”。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704,594.80元。

6、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活动完成举办,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本项目无须报名,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须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6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的递交(仅接受现场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采购人指定的递交地址。

(2)递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1号楼)第17层 7号会议室;联系方式:梁小姐0757-6663800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霍小姐0757-86300101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4、投标文件必须打印(A4纸)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份内页(封面目录除外)须加注连续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使用密封袋进行包装,密封袋的封面样式详见“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704,594.8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采购控制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单价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清单单价报价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具体根据“附件1:2021年中国会展业年会暨佛山会展经济研讨会--活动服务项目项目需求”中“3.7、物料、设备需求清单”明细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

3、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报价均不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4、投标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和组织执行、物料设计和制作、场地搭建与布置、设备设施、摄影摄像、礼仪、速记、工作人员劳务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并应包含应由中标人支付的本次招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采购人现有的资料(包括采购公告及附件等)、工作要求、款项支付、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

6、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7、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按照中标金额提供并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采购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8、采购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内,但不单列,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2.00‰。

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20000004430372

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

七、开、定标会议程序

7.1开标环节

7.1.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1.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7.1.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不牢靠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7.1.4采购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7.1.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采购失败。

7.1.6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1.7采购人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7.2评标环节

7.2.1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采购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2)采购代理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3)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采购失败。

7.2.2采购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采购人评标委员会进行定标。

7.2.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3定标环节:

7.3.1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6分,本项最高得30分。

注:

①同类项目业绩的服务内容须包含活动策划、执行、物料设计和制作等;如业绩合同不能清晰反映具体服务内容,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具体服务内容)加盖业主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②须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合同签署双方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③与同一用户单位签订多份合同不可以重复计分。

30分

2

项目服务团队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服务团队进行评分:

(1)服务团队人数10人或以上的,得10分;

(2)服务团队人数5-9人的,得5分;

(3)服务团队人数3-5人的,得1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近半年(即2021年6月至11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同类业绩进行评分:

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独立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同类项目业绩指活动策划、执行、物料设计和制作等。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合同签署双方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如提供人员在合同中仅反映为项目联系人或合同签约代表,则不视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加盖业主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3)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半年(即2021年6月至11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4

响应时间

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至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的响应到达时间评分:

(1)到达现场时间<0.5小时,得10分;

(2)0.5小时≤到达现场时间<1小时,得7分;

(3)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1.5小时,得4分;

(4)1.5小时≤到达现场时间,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到达现场时间是指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起点,以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为终点计算所需车程,具体以腾讯或百度或高德地图计算的行驶时间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非法定节假日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任意一天的上午8时至10时期间)。

10分

5

价格部分

1.评标基准价(Q)计算方法:取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总报价(含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按如下公式计取各投标人价格得分:

价格得分:M=N-100×|P-Q|/Q×F

其中:N(分):价格部分分值,为40分;

P(元):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总报价(含税价);

Q(元):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

注:(1)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2)本项最高分为40分,最低分为0分。

(3)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采购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0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评审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4)在评标过程中,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作废标处理。

(5)评标其它规定

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公告规定评标办法,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①放弃中标资格;

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③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重新招标时,原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3.2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或不按报价表模板投报的,视作实质性条款不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采购人认定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投标文件出现上述第(1)-(4)情形,按上述约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如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3.3采购失败情形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采购失败处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公告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采购过程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采购公告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公告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6)因发生变故,接通知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第(1)-(5)条其中之一的采购失败情形时,将择日重新组织采购,同时将采购失败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7.3.4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或签字、签章不完整的;

(3)投标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投标;

(4)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或在独立投标人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其投标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分包的投标;

(7)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8)投标方案、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9)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低于成本价;

(10)投标方案或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3)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4)未能有效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15)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围;

(16)符合采购公告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1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3.5评标其它规定

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评标办法,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①放弃中标资格;

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③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重新采购时,原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结算方式

8.1本项目按固定合同单价包干,按实结算。按每场活动实际发生的使用物料、设备清单等数量,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结算。

8.2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交详细服务结算清单及相关结算依据交予采购人核对,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作为结算价计费依据。

九、支付方式

9.1合同签订生效后,且采购人出具大会项目启动书面通知后向中标人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40%(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9.2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每场活动实际使用物料、设备清单以及费用结算单,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按照采购人确认的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9.3上述9.1和9.2的每笔款项支付之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和请款申请,待采购人审批手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9.4中标人未按要求请款或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且不视为违约。中标人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由中标人承担。

9.5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十、项目需求

本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2021年中国会展业年会暨佛山会展经济研讨会--活动服务项目项目需求”。

十一、项目存档资料要求:

活动筹备执行过程中不得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活动无法顺利举办,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活动项目存档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策划执行方案;

(2)活动场地布置图;

(3)活动物料、设备清单;

(4)活动物料设计方案终稿,包括PDF和源文件格式;

(5)活动照片和影像源文件和精修文件。

十二、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十四、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非工程采购及非政府采购。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书

2、投标文件格式

3、合同范本

采购人: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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