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远市清风学校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23-ZC010A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风学校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质疑内容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作出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25 09:00:00,更正为:2023-04-2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4-25 09:00:00,更正为:2023-04-28 09:00:00。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之“3.详细评审”内容修改如下:
1、“人员配置”评审标准中的备注内容修改为:“注:提供投标人的上述人员资格证明扫描件和2023年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由行政单位(或银行机构)出具的在职(或任职)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无则不得分。”
2、“食品安全责任险”评审标准的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额进行评分:保险单保额≥1000万的,得5分;保险单保额≥500万的,得3分;保险单保额≥100万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投标人的保险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的投保单和投保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涵盖服务期限的投保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3、“冷藏保鲜能力”评审标准的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的冷库仓储场所综合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仓储场所面积、冷库设施、距离远近、交通状况等)进行评分:冷库容积≥300立方米,配置合理、交通便利,有利于食品冷藏保鲜配送的,得5分;冷库容积≥150立方米,配置合理、交通便利,有利于食品冷藏保鲜配送的,得3分;冷库容积<150立方米,配置或交通较差,不利于食品冷藏保鲜配送的,得1分;没有提供完整的冷库场所资料或其他情况,得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冷库为自有的,提供投标人的产权证明文件(含冷库地址、冷库容积等)扫描件和彩色图片,电子地图截图等资料。②冷库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含冷库地址、冷库容积等)扫描件和彩色图片,电子地图截图等资料。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冷藏保鲜场所。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4、“食品检测能力”评审标准中的备注内容修改为:“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的检测设备发票扫描件和设备图片加盖公章。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设备。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5、“货物来源保障能力”评审标准的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的货物来源保障能力情况进行评分:种养植基地面积≥50亩,得5分;种养植基地面积≥30亩,得3分;种养植基地面积<30亩,得1分;没有提供完整的种养植基地资料,得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种养植基地为自有的,提供投标人的产权证明(含基地地址、面积等)扫描件。②种养植基地非自有的,提供种养植基地合作协议扫描件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含基地地址、面积等)扫描件。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种养植基地。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项目概况”增加第7点内容:“7、本项目的就餐人数最多为:200名学生,94名教职工,每年组织240人共10天次的培训;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食堂全年正常开餐。”
注: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风学校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北社村委员会崩岗村123号
联系方式:0763-3463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联系方式:0763-3378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0763-3367466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2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清风学校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3041201).zi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23-ZC010A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风学校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质疑内容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作出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25 09:00:00,更正为:2023-04-2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4-25 09:00:00,更正为:2023-04-28 09:00:00。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之“3.详细评审”内容修改如下:
1、“人员配置”评审标准中的备注内容修改为:“注:提供投标人的上述人员资格证明扫描件和2023年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由行政单位(或银行机构)出具的在职(或任职)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无则不得分。”
2、“食品安全责任险”评审标准的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额进行评分:保险单保额≥1000万的,得5分;保险单保额≥500万的,得3分;保险单保额≥100万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投标人的保险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的投保单和投保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涵盖服务期限的投保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3、“冷藏保鲜能力”评审标准的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的冷库仓储场所综合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仓储场所面积、冷库设施、距离远近、交通状况等)进行评分:冷库容积≥300立方米,配置合理、交通便利,有利于食品冷藏保鲜配送的,得5分;冷库容积≥150立方米,配置合理、交通便利,有利于食品冷藏保鲜配送的,得3分;冷库容积<150立方米,配置或交通较差,不利于食品冷藏保鲜配送的,得1分;没有提供完整的冷库场所资料或其他情况,得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冷库为自有的,提供投标人的产权证明文件(含冷库地址、冷库容积等)扫描件和彩色图片,电子地图截图等资料。②冷库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含冷库地址、冷库容积等)扫描件和彩色图片,电子地图截图等资料。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冷藏保鲜场所。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4、“食品检测能力”评审标准中的备注内容修改为:“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的检测设备发票扫描件和设备图片加盖公章。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设备。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5、“货物来源保障能力”评审标准的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的货物来源保障能力情况进行评分:种养植基地面积≥50亩,得5分;种养植基地面积≥30亩,得3分;种养植基地面积<30亩,得1分;没有提供完整的种养植基地资料,得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种养植基地为自有的,提供投标人的产权证明(含基地地址、面积等)扫描件。②种养植基地非自有的,提供种养植基地合作协议扫描件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含基地地址、面积等)扫描件。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种养植基地。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项目概况”增加第7点内容:“7、本项目的就餐人数最多为:200名学生,94名教职工,每年组织240人共10天次的培训;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食堂全年正常开餐。”
注: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风学校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北社村委员会崩岗村123号
联系方式:0763-3463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联系方式:0763-3378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0763-3367466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2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清风学校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304120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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