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3-1654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嘉荣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林177242501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8-03 16:42: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8-04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8-08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654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州;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预算金额:
1.2 比选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比选内容:为隶属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管理的广州地区所有中国电信的分支机构提供专业、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具体项目内容如下: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书、律师函、重大项目支撑、业务法律可行性研究、普法培训等法律顾问服务,以及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等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附件《项目需求书》。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3个份额,如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不足4家,或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4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不足4家,则本项目比选失败。 (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 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75.471697万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1.4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0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企业法律顾问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参选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2)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7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4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8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 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陈嘉荣 电 话:020- 38883215 电子邮件:chenjiar.gd@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余林 电 话:17724250105/13926525965 电子邮件:yulin@chinaccs.cn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陈嘉怡 电话:020-8380 0940 获取比选文件指定电子邮箱:zhongjbss1@zjscs.com 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2558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8月3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标包内容说明: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654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州;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 | 总预算费用 (人民币 万元) (不含增值税) | 总预算费用 (人民币 万元) (含税) | 份额 | 份额预算费用 (人民币 万元) (含税) | 服务地点 |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外聘律所服务采购 | 75.471697 | 80.00 | 份额一 | 28.00 | 广州 |
份额二 | 26.40 | ||||
份额三 | 25.60 |
1.2 比选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比选内容:为隶属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管理的广州地区所有中国电信的分支机构提供专业、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具体项目内容如下: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书、律师函、重大项目支撑、业务法律可行性研究、普法培训等法律顾问服务,以及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等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附件《项目需求书》。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3个份额,如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不足4家,或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4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不足4家,则本项目比选失败。
(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 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75.471697万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1.4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0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企业法律顾问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参选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2)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7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4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8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 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陈嘉荣
电 话:020- 38883215
电子邮件:chenjiar.gd@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余林
电 话:17724250105/13926525965
电子邮件:yulin@chinaccs.cn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陈嘉怡
电话:020-8380
0940
获取比选文件指定电子邮箱:zhongjbss1@zjscs.com
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2558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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