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妃甸区第五农场2019年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提升村项目建设工程-林港村市级示范村墙体粉刷、修复工程
金额
29.5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5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亚波1393250944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房月岺1583393672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31
公告正文

曹妃甸区第五农场2019年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提升村项目建设工程-林港村市级示范村墙体粉刷、修复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第五农场2019年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提升村项目建设工程-林港村市级示范村墙体粉刷、修复工程已由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招【2019】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农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第五农场2019年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提升村项目建设工程-林港村市级示范村墙体粉刷、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曹妃甸区第五农场林港村;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五农场林港村市级示范村墙体粉刷、修复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合同估算价:约29.51万元;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五农场林港村市级示范村墙体粉刷、修复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5 17:00至2019-07-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曹妃甸工业区正圆大厦写字楼(中山路与置业道交岔口西南角)四楼报名大厅 投标人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31 09:30,地点为 曹妃甸区正圆大厦曹妃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场部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
邮编:

063299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亚波

联系人: 房月岺
电话:

13932509448

电话: 1583393672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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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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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ZP103@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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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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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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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5815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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