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SCR脱硝技改项目气体分析仪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SCR脱硝技改项目气体分析仪设备(项目编号: 20AT071960325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7月3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十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宝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8月0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