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办公生活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服务保安接待室保洁物业服务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会务服务水电项目经理办公楼及附属场所进行安全防范管理公共会场布置茶水服务洗手液更换垃圾袋安全防范服务大门入口管理整理桌音响监控水泵房自行车车棚公共安全巡查轿车车棚篮球场卫生清扫桌椅摆放桌卡摆放共用通道保洁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楼梯扶手擦抹各楼层和通道的消防栓楼梯间墙面除尘指示牌共用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共用卫生间保洁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清洗大小便池喷洒空气清新剂小便池内放置香球每周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毛巾擦灯具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垃圾桶卫生消杀茶水间车辆秩序管理茶水供应空调室外机电瓶车
金额
1.1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c2023-0004
预算金额79.56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杨明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笑18912599025
中标公司盐城好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C2023-000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盐城好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城市国飞尚城G区联鑫购物广场幢3073室
成交价格:人民币柒拾捌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水县域。 服务要求:响水县税务局机关大院及双元路分局、小尖分局、陈港分局、大有分局、双港分局场所办公生活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做好保安、保洁等管理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项目方案及服务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伟强、王兰、赵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贰拾元整;¥:118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杨明
联系地址:响水县黄海路271号
联系电话:1506163278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黄河路226-20号
联系方式:1381550241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 话:18912599025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C2023-0004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盖章)
代理机构: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基本服务要求
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受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C2023-0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79.56万元;
最高限价:79.56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招标人为响水县税务局,拟对机关大院、分局等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期限暂定1年,物业地址、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
3.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授权人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近3个月缴费清单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3供应商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本地从业人员另须持有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近两年内没有被业主管部门处罚,外地从业人员承诺遵守《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管理试行办法》的各条规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附缴费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法定工作日内项目经理必须正常上班,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5盐城市市外企业须通过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提供备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自行到“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栏目本公告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售价:600元/份,供应商只有在交纳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缴纳费用时请注明项目与公司简称。
户名:张笑
银行账号:6217001320003233512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响水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70534759@qq.com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99190315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付款方式:分为两次支付,服务期满半年支付50%,余款服务期满后支付(结合相应考核扣减后支付)。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暂定1年,可根据全年度服务考评情况进行续签,每次续签1年,最多续签两次。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响水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7.本项目供应商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
地址:响水县黄海路271号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15061632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欧亚新城商业街114号
联系人:宋雷
联系电话:13815502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18912599025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
2023年2月6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磋商活动。
2.定义
2.1“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单位,即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
2.3“磋商小组”系指依法组成的竞争性磋商专家组。
2.4“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磋商邀请,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
3.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自己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需要再向乙方任何费用。
本项目实行委托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上述费用,不允许单独立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项目描述等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质疑或者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在磋商文件收到之日起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收到的任何质疑或者澄清要求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的相关栏目中公布。(逾期递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将不予收理)
6.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3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答疑等所有内容都将作为补充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的相关栏目进行公告。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答疑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6.4采购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6.5所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采购人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变更的内容,均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信息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自行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的相关栏目检索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6.6投标时间截止后,潜在供应商不得就磋商文件的内容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监管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信函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度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标准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相关样式见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除封面外,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9.1资格审查对照表;
9.2评分对照表;
9.3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9.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有);
9.6初次报价表;
9.7拟投入人员表(提供人员对应证书及身份证明);
9.8类似业绩表(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9商务部分所需其他资料(商务标所需其他证书、奖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9.10技术方案;
9.11资格审查材料;
9.12响水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9.13轮磋商报价表。
其中9.13现场磋商报价表不需编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10.竞争性磋商编制要求
10.1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生成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辨,如因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使用压缩软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170534759@qq.com),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文件。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采购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与压缩包须标明“(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字样,PDF文件名称须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
10.2本采购项目有章印和签字要求的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10.3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须与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PDF文档一致。
10.4投标文件格式:(1)封面;(2)资格审查对照表;(3)评分对照表(对应页码须准确);(4)竞争性磋商响应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有);(7)初次报价表;(8)拟投入人员表;(9)类似业绩表表;(10)商务部分;(11)技术方案;(12)资格审查资料;(13)响水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14)轮磋商报价表。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170534759@qq.com)。
11.2各潜在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参见开标会议,会议号:(991903156),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
11.3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邮箱主题标明“单位名称+解密密码”字样,逾期未发送或因自身原因未能发送的,其投标无效。
11.4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接收:
(1)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和解密密码由不同邮箱发送的;
(2)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到达或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3)各潜在供应商的解密密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或在规定发送密码的截止时间后发送的;
(4)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经解压后无法正常打开或显示不全从而影响开评标的;
(5)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
11.5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出席视频直播会议,并保证在开标过程中随时出示,由采购人代表核验,出示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结束时间,逾期无效。
12.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天,在此时间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
六、竞争性磋商
13.磋商小组
13.1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依法组织成立,由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专家(随机抽取)组成,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前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告。
13.2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工作,全面、充分地审阅研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审查评议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是够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的签署是否有效;对磋商文件是否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有无重大偏离;进行细致具体的磋商、直至确定成交候选人,出具磋商结论。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响应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列入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4.磋商程序
14.1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2023年2月17日15时00分。在腾讯会议APP,会议号:991903156,进行磋商。
14.2磋商时成立磋商小组,宣布磋商纪律和磋商要求。
14.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14.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6已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5.磋商评价办法
15.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与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各评审项进行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成员打分时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的成交候选人(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推荐2名),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最后报价得分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15.2价格分以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为依据。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供应商。
评分项目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商务部分(41分) | 企业信誉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得3分。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3、具有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4、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AAA级信用评级报告及证书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得1分。 5、在近三年连续获得行业部门表彰两次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及表彰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 | 15 |
商务部分(41分)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在2019年1月1日以来取得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得12分,(本条不累加计分)供应商在2019年1月1日以来取得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至50万(含)得6分,(本条不累加计分)供应商在2019年1月1日以来取得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至30万(含)得3分。(本条不累加计分)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 | 21 |
商务部分(41分) | 项目经理业绩 | 在任职时间内获得过物业方面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表彰得5分(提供表彰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 | 5 |
技术部分(49分) | 项目管理制度方案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及物资配备计划、管理服务体系、日常管理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标准及其措施进行综合打分,最低分不得低于本栏目规定分值的70%。(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低于70%酌情扣分) | 15 |
技术部分(49分) | 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及其措施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重点、难点的认识程度及其采取的工作措施进行综合打分,最低分不得低于本栏目规定分值的70%。(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低于70%酌情扣分) | 15 |
技术部分(49分) | 项目管理服务目标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制度进行综合打分,最低分不得低于本栏目规定分值的70%。(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低于70%酌情扣分) | 10 |
技术部分(49分) | 服务质量水平承诺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针对性服务、服务质量承诺、服务团队组成、应急事情处置等进行综合打分,最低分不得低于本栏目规定分值的70%。(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低于70%酌情扣分) | 9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磋商报价(取最终有效报价中最低价为基准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分。 | 10 | |
总 分 | 100 |
(2)上述评分项中的证书、业绩、奖项荣誉、证明材料等评分所需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3)响应的报价必须严格在满足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报价。采购人拒绝恶意的价格竞争。在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或磋商小组确定的其他价格)。
15.3评价因素及分值
15.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5.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6.本次采购项目结束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不退还。本次磋商对于未成交的供应商不给予费用补偿。
1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7.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7.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
17.6供应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七、成交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18.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18.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磋商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19.质疑处理
19.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政府采购法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不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采购人将作出答复。质疑须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非书面送达形式、逾期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已参加开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2质疑必须有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非书面送达方式)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9.3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报名或未参加磋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19.4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仅就响应文件本身及评审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也可以要求被质疑方提供相关证明。质疑方可以要求招标采购单位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复议),但质疑方需承担复议费用人民币:1800元(评标委员会为3人的)或3000元(评标委员会为5人的)。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
19.5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
1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供应商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情节严重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19.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9.8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送达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根据财政部规定,质疑函格式须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须为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否则将拒收。
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授权委托人须是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提交联合体各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联合体供应商(牵头方)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1个月的社保证明]。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
19.9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19.10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9.1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9.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一)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投标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二)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故意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
(三)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
(四)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五)不按规定或不及时变更供应商库中的有关信息的;
(六)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七)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的;
(八)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
(九)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19.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八)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十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进行投诉的;
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已被依法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不再重复认定为失信行为。
八、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20.签订合同
20.l成交磋商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磋商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磋商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磋商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磋商文件、成交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0.3签订合同后,成交磋商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磋商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磋商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总体说明
本次磋商的成交响应方负责服务响水县税务局机关大院及双元路分局、小尖分局、陈港分局、大有分局、双港分局场所办公生活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做好保安、保洁等管理服务工作。
二、服务需求
1、本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构成
须向响水县税务局派驻不少于26名工作人员(具体分配服从安排),含保安、保洁人员。其中保洁11人,女性,派驻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会务2人,女性,35周岁以下,形象好、气质佳,思想素质高;保安11人,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具体分配服从安排);水电1人,为男性,无违法犯罪前科,热爱工作。项目经理1人,负责公司与响水县税务局相关事项沟通协调,负责督查派驻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
2、工作范围及职责规定
(一)安全防范
负责对办公楼及附属场所进行安全防范管理,维护保安区域内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地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车辆停放一致,确保秩序井然。做好办公区域内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的“四防”安全保卫工作。因工作失职导致火灾或公共财产、车辆等失窃的由中标方按损失财物的原价赔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巡逻有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依法妥善处理保安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和其他社会性事件,并及时报告警方与响水县税务局领导,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二)秩序维护
负责维护服务区域的治安秩序。一楼大厅设置形象岗,值班当班人员每日做好值班记录,对来访人员询问及登记。对需拜访人员电话联系,了解邀约情况,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放行来访人员上楼,扰乱正常办公秩序。负责报纸信件的收发工作。
(三)环境卫生
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各共用楼层通道、墙壁、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响水县税务局指定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无卫生死角。负责公共会场布置、茶水服务工作。所需卫生工具由成交人提供(含每个楼层洗手液、垃圾袋等)。
3、责任考核
成交方如有违反职责规定及响水县税务局制定规章制度任一项,按成交价__5__%罚款。
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成交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响水县税务局机关大楼及周边附属场所、下属分局的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时间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第二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机关大楼及周边附属场所、下属分局
座落位置:
第二章委托服务内容
第三条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服务
一、人员布置及工作标准:
(其中机关大院保安人员需配备无线对讲)
1、人员布置
(1)大门入口管理,24小时值守,夜间要座班,有交接班记录;做好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入内特别是兜售商品等其他无关人员入内。要找县局领导的,一律先向办公室报告,待请示同意后方可入内。
(2)做好每天报纸、信件、包裹的收发工作,及时将报刊、信件、分发至各分局、科室,包裹及时登记、核销,不丢失、不错发。
(3)保证入口处环境卫生整洁,院内车辆停放有序。
(4)对大件物品或国有资产须要外带的,须凭办公室开具的《通行证》方可放行。
(5)做好巡查登记。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如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
(6)协助做好会务工作。(包括整理桌、椅、音响等)
(7)水、电、监控、水泵房、车棚等公共安全巡查。如发现水、电、自行车车棚、轿车车棚、篮球场等存在安全隐患或监控不灵等情况的,要立即向甲方报告。
(8)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缺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用单位电话拨打无关工作的电话。其他保安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甲方确定。
(9)乙方须提供详细的人员安排和工作分工表,要求保安人员8小时工作制,如有人员变动和工作岗位调整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乙方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遵守国家及响水县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如员工工资低于响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或未按规定购买劳动保险的,甲方有权从经费中扣除其差额。乙方须按时按规定额度发放工资。乙方各类工作人员的日常食宿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提供食宿。如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人员不足6人时,甲方有权将不足人员的经费总额扣除(按合同全额的人均计算)。
(10)协助甲方做好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第四条环境卫生服务
一、人员布置及工作标准
1、人员布置
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各共用楼层通道、墙壁、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甲方指定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无卫生死角。负责公共会场布置、茶水服务工作。
会务服务人员在规定的上班时间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在休息日如遇工作需要,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
2、工作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保洁
会前做好卫生清扫、桌椅摆放、桌卡摆放,会议室内做到井然有序,干净整洁,提前打好茶水,做好供应准备工作;会中每15分钟添加一次茶水,处理可能发生的应急事宜,服务态度要热情,要服从管理,不与人发生争执。会后及时清理会场,将垃圾等杂物及时清理,保持会场干净整洁。
工作日每天保洁1次,保持室内和桌椅等窗明几净、干净整洁,无蛛网、无垃圾、无污渍、无灰尘。
(2)局长室的保洁;工作日每天上下午各保洁1次,保持室内和桌椅橱柜等窗明几净、干净整洁,无蛛网、无垃圾、无污渍、无灰尘。
(3)共用通道保洁
每日打扫2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2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抹各楼层和通道的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指示牌、共用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1次;每周楼梯间墙面除尘1次。要求无明显污迹,目视基本干净;楼梯间墙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外墙窗玻璃无积灰。
(4)共用卫生间保洁
每日清洁共用卫生间3次(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和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更换垃圾袋、清洗大小便池、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池内放置香球等);每周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1次;每月用毛巾擦灯具1次。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洁净,无烟头、纸屑;墙面无蜘蛛网和积灰,便器洁净无黄渍,工、器具摆放整齐。
(5)大厅、门卫值班室及周边附属场所保洁
大厅、门卫值班室及周边附属场所每日清扫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大厅座椅、显示屏、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擦洗干净,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1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整洁,做到大楼门前无杂草、垃圾。
(6)垃圾桶
垃圾桶垃圾每日清运2次;每日抹布擦抹1次;垃圾桶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
(7)卫生消杀
针对灭蚊、蝇、蟑螂、老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及时消杀。
如遇节假日三天的,中途要打扫一次;如遇节假日超过三天的,中途要打扫两次;打扫的主要范围为会议室、卫生间、楼梯、过道、局长室、主楼前后大院等。
工作日每天保洁,标准:干净、整洁,无便渍、无异味、无杂物、无蛛网、无垃圾;镜子保持明净无污痕;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无水渍。楼梯、扶手从上到下擦干净。茶水间早上打开烧水,晚上下班关闭电源,保证室内的干净、清洁。每日工作结束前,把楼面上垃圾集中后,带到指定地点;楼面上不准有垃圾过夜。各过道办公室的门要做到无灰尘、无手印。
二、考核要求
1.保安人员要确保响水县税务局机关、下属分局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院内安全无偷盗无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如因保安人员失职等原因导致院内发生被盗事件,按实际损失财物的金额原价赔偿。
2.保安人员要白天巡查8次,夜间巡查不少于5次,分别为22时、0时、3时、5时,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国税局对保安人员可实行突击性检查,必要时可调阅巡查录像。如发现未按规定巡查并作登记记录的,扣保安费用50元/次。
3.保安人员必须随时随地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热情服务,做好大门口接待登记工作并做好被访对象沟通衔接工作,杜绝任何无关的人员入内,如兜售商品、信访或其他妨碍日常工作的行为的人员入内的,如进入局长室或会议室,每发现一起,扣除保安费用500元/次;如进入其他单位或科室,每发现一起,扣除保安费用300元/次。
4.车辆秩序管理
(1)保安人员应引导系统内干部职工按车位有序停放;
(2)外来车辆非因公的一律不得入内,大门前不得有外来车辆停驻,如发现一起外来车辆无故进入县局办公区域内,扣50元/辆,大门前发生外来停放车辆未及时管理的,发现一辆扣50元,如造成税务局工作车辆不能正常进出的扣200元/次。
(3)自行车棚内车辆停放整齐,对不齐车辆进行调整,发现车辆停放混乱扣20元/次。
5.乙方工作人员如有因“争议”需向甲方反馈或请示的,应首先向物业公司提出,由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向税务局提出。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直接向县税务局提出,如发现一次,扣除物业费用200元/次。
6.文化长廊、各楼层卫生间和走道、大厅、公共道内的门窗、玻璃、茶水间、脸盆、电梯厢、各楼层会议室的保洁,工作日未保洁的,发现一次扣50元,保洁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20元。
7.局长室的保洁;未在工作日每天上下午各保洁1次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保洁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20元。
8.县局机关六楼各观摩室的保洁;每周未能保洁1次的,扣50元,保洁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20元。
9.办公楼和院内(不含绿化)的保洁。保洁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20元。
10.整体保洁未达到4次的,每少一次扣3000元保洁费用,保洁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200元。
11.会务接待工作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工作;会务服务人员在规定的上班时间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在休息日如遇工作需要,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如发现迟到、早退的,扣50/次保洁费用,考核以管理人员以实际抽查为准。
12.如遇节假日三天的,中途未打扫一次的,扣50元,保洁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20元。如遇节假日超过三天的,中途打扫两次,一次的,扣50元,保洁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20元。
13.保洁人员如有盗窃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立即开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扣保洁费300元/次。
14.空调室外机必须每天清理,确保上面无尘迹污垢,发现污垢扣保洁费20元/台(按台计算)。
15.必须保证茶炉外清洁卫生无污垢水迹,发现污垢处罚20/台。
三、考核方法
考核以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的实地检查、抽查、拍照、调取录像等方式进行,经保洁负责人或乙方管理人员确认,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保洁费用,实行月度计算扣除。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物业管理,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监督、配合和支持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服务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乙方服务人员的出勤情况,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具备履行本合同业务任职条件的员工。因乙方自身原因与物业服务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换人,乙方应及时(3个工作日内)更换:
①经考核不合格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不服从甲方管理、监督的:
③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的;
④因身体原因不适应、不适宜在甲方继续从事保安工作的;
⑤着装不规范、不整洁或有影响甲方形象言行的。
⑥发生监守自盗行为的。
⑦其他。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6、遵守有关合作协议,协助乙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占用和改变甲方的公共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
3、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录有关变更情况;对甲方移交的全部资料负有妥善保管、管理与保密工作的义务,不得擅自复制(创优评比及运行维修需要的除外),避免损坏和丢失;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4、物业管理服务所需各种工具、材料、办公设备、服装费用及其他日常消耗物品均由乙方负担(含每个楼层洗手液、垃圾袋等)。所用物料应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有损建筑和设施设备、保洁材料;
5、乙方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和福利待遇、人员管理、人身安全和保险等,甲方不得干涉。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保险等相关复印件备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称职人员,立即予以调换;
6、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业务的监督和考核,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
第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各指标按行业规范标准):
1、服务人员按合同约定配置,出勤率100%;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100%,公共照明路灯完好率98%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率0%;
3、清洁保洁率99%以上,治安事件发生率1‰以下,绿化完好率98%以上;
第五章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年,大写:
户名:;开户行:;账号:。
2、支付方式:分为两次支付,服务期满半年支付50%,余款服务期满后支付(结合相应考核扣减后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因保管不慎导致自身钱物被盗,由甲方工作人员负责。若门窗被撬并发生损失和停放指定场所的自行车、电瓶车等被盗、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分,代理机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签字)
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资格审查对照表
2、评分对照表
3、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6、初次报价表;
7、拟投入人员表;
8、类似业绩表;
9、商务部分;
10、技术方案;
11、资格审查资料;
12、响水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13、轮磋商报价表。
一、资格审查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审查资料 | 对应页码 |
二、评分对照表
序号 | 评分资料 | 对应页码 |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致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
(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磋商报价,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希望以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成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完全理解磋商文件及全部附件的内容。
2.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磋商后如果成交,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提供与成交相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若贵方发现磋商提供虚假资料,同意贵方取消磋商及成交资格。
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成交结果,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理解并同意贵方有权对未成交供应商不做任何解释。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有)
致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
(磋商供应商全称)的法人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委托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初次报价表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初次报价表
磋商响应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
初次报价:
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
报价范围: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税费、代理费用等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单位(盖章):
二〇二二年月日
七、拟投入人员表
(一)
人员构成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称/专业/证书 | 岗位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
…… | ||||||
响应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二)
人员相应证书及身份证证明
类似业绩表
(一)
序号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服务单位 | 合同金额 |
响应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
合同和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九、商务部分所需其他资料
(商务标所需其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十、技术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要求,格式由投标人自定须加盖公章)
1、技术方案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1)书面声明
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条件。
特此声明,如有虚假,贵方可取消我方磋商或成交资格。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记录或人社部门证明;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相应资料;
(6)备案证明。
十二、响水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本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十三、轮磋商报价表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响应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报价:
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
报价范围: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税费、代理费用等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单位(盖章):
二〇二二年月日
注:本报价表在磋商时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170534759@qq.com),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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