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3.91万元
招标联系人麦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中区荔湾无人值守仓库升级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名称中区荔湾无人值守仓库升级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二、项目类别工程三、采购方式其他四、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钢结构安装、涂刷地坪漆、仓库照明系统、机房建设、编排强电弱电线路以及安装监控设备、货架、工业排气扇、人脸识别主机等各类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开发货架灯光指示系统、智能门禁系统。五、采购控制价金额:¥639,175.98元六、供应商资格条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丁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2)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相应要求如下: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通用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经理)。②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同时能满足本招标公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允许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5)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委派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的在册人员。七、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0日八、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09月27日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00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十二、其他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基于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4)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联系人:麦生联系电话:(020)37780673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65号采购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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