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临时用电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金额
88.56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w-xh-20200012
预算金额104.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工153802585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标段(包)编号--> E4401000002798972001001--> --> -->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XW-XH-20200012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8-18 11:13:38
公告标题 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临时用电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单位名称 连云港弘毅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行业类型 建设工程
中标金额 88.55636
价格单位 万元
公告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XW-XH-20200012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谈判代理机构”)受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谈判人”)的委托,邀请合格竞标人就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临时用电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前来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临时用电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3、谈判范围: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基地临时用电及附属工程内的安装和土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    期:25天
5、最高限价:1044619.94元,超过此限价的竞标报价作为无效处理。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报价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报价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2020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自2017年7月至今具备单项合同价6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其他要求
6.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2、谈判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竞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如在招竞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竞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3、竞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6.4、特别提醒: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08:30-2020年8月13日下午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方式:在徐圩新区非公开招标采购电子平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
3、发售标书网址:http://zb.fygroup.com/
采购文件购买:点击“交易信息-采购公告”详情界面的“购买文件”按钮,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进行采购文件的购买。
备注:
① 如果供应商未登录,跳转至登录页,供应商登录成功后即可购买文件
② 如果文件价格为0,则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已开标后,采购文件不可购买)
4、标书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潜在竞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江苏鸿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8-82256030。
四、竞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竞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一投标人只接受一个邮寄包裹)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17日下午14:15(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406。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响应文件包括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15分钟将开启进入会场,会议 ID:572 675 268。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5、谈判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竞标人必须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午12时00分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竞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帐  号:32050110472800000260
谈判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临时用电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谈判保证金。
特别提醒:保证金的付方开户行信息须明确备注到支行级别,请各单位财务人员核实各自开户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招标人无法准确退还谈判保证金。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
五、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六、履约担保
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额为中标价的5%,如无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如约提交,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是履约保函,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开具合格履约保函。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同时发布。
八、谈判人及谈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谈判人名称: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80532899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613室
    联系人:崔工
电  话:15380258577
九、特别说明
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现场考察不组织,由竞标人自行考察。
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和 “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有供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谈判响应货币为人民币。
5、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6、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供应商,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投标活动。
十、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竞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若非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竞标报价清单
6、资格审查相关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表
8、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一览表
十一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具体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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