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达茂旗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地治理项目一标段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58号)
金额
157.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58号
预算金额157.4万元
招标联系人师永明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晓利0472-260596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达茂旗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地治理项目一标段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58号)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包采公〔2017〕5058号
品目
采购单位 包头市达茂旗农牧业局
行政区域 包头市 公告时间 2019年02月22日 16:2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详见公告正文 中标日期 详见公告正文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包头市达茂旗农牧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达茂旗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地治理项目一标段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达茂旗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地治理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05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0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0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4、供应商具有相应施工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承担招标建设项目的企业。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农牧业局
采购人地址: 达茂旗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 师永明
采购人联系方式: 84225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729 0004 3410 7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
项目负责人: 任晓利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605960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一标段.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02日 1,574,000.00 包头市金忠网围栏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新城镇当铺窑村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崔广庆 康文庆 李巍 赵庆凯 图力古尔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农牧业局、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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