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8-1-1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第一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1-118)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第一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第一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2 规模: 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3-2024年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新能源、火电、水电、燃机项目电气二次设备。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3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2.4 标段划分:本次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拟划分为9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编号
设备名称
备注
标段1
HNZB2023-08-1-118-01
保护和监控系统
 
标段2
HNZB2023-08-1-118-02
故障录波装置、信息子站
 
标段3
HNZB2023-08-1-118-03
风功率预测
 
标段4
HNZB2023-08-1-118-04
光功率预测
 
标段5
HNZB2023-08-1-118-05
同期和快切装置
 
标段6
HNZB2023-08-1-118-06
电度表屏和变送器
 
标段7
HNZB2023-08-1-118-07
直流系统、UPS
 
标段8
HNZB2023-08-1-118-08
消谐装置、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
 
标段9
HNZB2023-08-1-118-09
电弧光保护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如下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与采购清单;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1:保护和监控系统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1
1
升压站/开关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及元件保护自动装置
 
2
线路保护装置
 
3
安全自动装置(失步解列屏、频率电压紧急控制屏、防孤岛保护屏)
 
4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5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
 
6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7
一次调频及有功、无功功率控制系统(一次调频系统、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无功电压控制系统)
 
8
微机网络监控系统(NCS)
 
9
电气监控系统(ECMS、ECS)
 
10
继电保护通信接口装置
 
11
母线保护
 
12
母联(分段)保护
 
13
短引线保护
 
14
断路器保护
 
15
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
 
16
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
 
17
操作箱
 
18
电压并列、电压切换装置
 
19
发变组保护
 
20
启备变保护
 
21
6(10、35)kV开关柜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2:故障录波装置、信息子站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2
1
故障录波装置
 
2
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3:风功率预测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3
1
风功率预测系统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4:光功率预测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4
1
光功率预测系统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5:同期和快切装置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5
1
同期装置
 
2
快切装置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6:电度表屏和变送器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6
1
电度表屏
 
2
电量变送装置
 
3
试验电源屏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7:直流系统、UPS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7
1
直流系统
 
2
UPS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8:消谐装置、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8
1
消谐装置
 
2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9:电弧光保护主要电气设备
备注
标段9
1
电弧光保护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运费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7 交货期:根据项目单位的生产实际需求,可分批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标段1-保护和监控系统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1-保护和监控系统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测控装置、变压器保护装置)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
3.2.3.1 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监控系统供货业绩。
3.2.3.2 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个容量100MW及以上(火电或燃机或水电或核电) 的监控系统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标段2-故障录波装置、信息子站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2-故障录波装置、信息子站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故障录波、信息子站)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发电项目(新能源、火电或水电或燃机或核电)的故障录波或信息子站的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标段3-风功率预测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3-风功率预测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风功率预测系统)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发电项目的风功率预测系统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标段4-光功率预测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4-光功率预测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光功率预测系统)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发电项目的光功率预测系统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标段5-同期和快切装置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5-同期和快切装置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其中一种(快切装置或同期装置)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个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或水电或燃机或核电)发电项目的同期系统或快切装置的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标段6-电度表屏和变送器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6-电度表屏和变送器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其中一种(变送器或电度表或试验电源屏)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或水电或燃机或核电)发电项目的变送器或试验电源屏的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标段7-直流系统、UPS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7-直流系统、UPS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容量300MW及以上发电项目UPS或直流电源设备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标段8-消谐装置、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8-消谐装置、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发电项目消谐装置或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标段9-电弧光保护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9-电弧光保护
3.2.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个发电项目电弧光保护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5日9:00起至2023年08月2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04日15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9月04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华夏幸福创新中心A座7层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10-58681929/18519817530
电子邮件:jf_fan@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22
(平台及工具操作问题请联系400-010-1086转人工客服)
电子邮件:b_y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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