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缙云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公示
客运枢纽工程总承包客运旅游集散中心科创办公停车楼加油站维修例检机修场站办公垃圾房换乘连廊一等人员掩蔽所建筑智能化设计结构给排水设计强电通风空调消防设计室内装修酒店内部装修外部幕墙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室外管网建筑智能化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人防工程土石方初步设计优化专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城建档案馆存档工程施工移交缺陷修复保修服务材料设备加油工艺设备安装调试BIM技术装修设计外立面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暖通设计人防设计电气照明设计道路广场设计通信设计电梯供配电系统设备充电桩系统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标志室外配套设计综合管线设计BIM设计建模管线优化净空分析施工重难点排查辅助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图现场服务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保管质保期服务建安工程雨污水给水电力电信华数联通移动5G信号覆盖标志标线气体灭火大门围墙机电抗震设施临时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项目验收权证办理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排污规划气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投资控制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土方测量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档案管理流程报批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写字楼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商住楼住宅厂房仓储物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杰0571-872081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缙云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公示
一、招标条件
缙云综合客运枢纽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3〕2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缙云综合客运枢纽总用地面积50476.56平方米(合75.71亩),项目位于浙江省缙云县七里乡高铁西站站前广场北侧地块处,总建筑面积136364.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572.12平方米(含1#酒店办公及客运旅游集散中心 41392.41平方米,2#科创办公7739平方米,3#科创办公11310.23平方米,4#人才公寓及科创办公21081.17平方米,5#停车楼19363.37平方米,6#加油站877.02平方米,7#维修例检、机修、场站办公1891.12平方米,8#垃圾房33.51平方米,换乘连廊914.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792.29平方米。设有二个一等人员掩蔽所,建筑面积:3793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通风空调、消防、室内装修(不包含酒店内部装修)、外部幕墙、景观绿化、室外管网、智能化、节能、人防工程及土石方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100565.00万元,工程费用约69187.02万元。
2.2 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全过程采用BIM技术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建筑智能化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装修设计(不包含酒店内部装修)、外立面设计、基坑围护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暖通设计、人防设计、电气照明设计、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道路广场设计、通信设计、专业设备(包括空调、电梯、供配电、加油工艺设备、充电桩等)系统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交通标志及标线设计、室外配套设计、综合管线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 及BIM设计(建模、管线优化、净空分析、施工重难点排查、辅助施工图设计等)等、配合施工图审图、现场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2)设备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服务等,如电梯、空调、供配电系统设备、加油工艺设备、充电桩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包括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建筑智能化、装修(不包含酒店内部装修)、消防、人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电力、电信、华数、联通、移动、5G信号覆盖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气体灭火、大门、围墙、BIM、机电抗震设施等]及临时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七通一平)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权证办理、保修,包括:负责组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排污、规划、绿化、消防、气象、交通、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按新政策规定需做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及保修服务。
(5)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负责本项目自中标后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及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等。
(6)其他配合服务:至少包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以上内容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三、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1323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78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级奖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要求:
1.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3 企业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且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工作。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不包括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工程规模判定时,优先级先后顺序为②、①。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经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2)公共建筑:以《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一2019中2.0.3定义为准,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包含商住楼、住宅、厂房、仓储物流等。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一方委派):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4、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一方委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工程。
(2)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锁定”状态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由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担。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8、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迎晖路24号                                    
联系人:褚先生                                                                  
电话:0578-30198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电话:0571-87208195
联系人:冯杰、苏循华
邮箱:392550768qq.com                        
本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1_缙云综合客运枢纽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公告.pdf
1_缙云综合客运枢纽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稿1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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