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gg53090018062102
预算金额1299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公告名称 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 临沧亿金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ZBGG53090018062102
工程地址 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明子村南令自然村三锅桩
招标类别 其他
工程性质 新建
投标人资质要求 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50358-2017)第七条“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备与发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和事务所资质除外)或施工总承包资质” 规定,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2.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50358-2017)第十条“工程总承包企业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可以自行实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务,也可以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或者全部施工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仅具备相应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应当自行实施其资质承揽范围内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并将其资质承揽范围外的全部施工或者全部设计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工程的全部勘察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的规定,投标人如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能力,可由其自行完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工作,否则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工作。 5.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7.云南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8.信誉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2)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 9.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8-6-22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8-6-28 18:00:00
报名地点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
联系人 李福鑫
联系电话 18708809122
文件获取要求 1.请投标人于2018年6月22日至6月28日下午18时00分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18年6月28日下午18时00分前完成网上报名,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手续。 3.备注:如果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工程详细信息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明子村南令自然村三锅桩,占地面积约78.53亩,新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250t/d,远期400t/d。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破碎分选系统、塑料造料生产系统、联合厌氧沼气发酵和制肥系统、沼气发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有关配套的公辅公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12992.8万元。 2.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工作,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试车调试直至投产、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 2.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详细勘察、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如有)、参加施工验槽等工作; 2.2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3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工作:完成本工程所有工艺设备、公辅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工作,包括垃圾分选装置、废旧塑料再生装置、厌氧沼气发酵装置、生物有机肥装置、沼气发电装置、集中控制系统、垃圾清运设施、供排水设备、供电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试车调试等,具体以招标人按施工图确定的内容为准; 2.4土建施工工作:施工内容包括总图工程(包括:厂区道路、挡土墙、围栏、建筑物外部硬化地面、竣工前厂区及放坡地段平整等)、厂区外管工程、土建工程(包括各类车间、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食堂、实验大楼、泵房、污水处理站、厕所等)、公用及辅助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按施工图确定的内容为准; 3.建设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 4.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4.1工程勘察须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9)等国家标准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必须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成果材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的,须一次性通过审查, 4.2工程设计须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设计深度及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均须一次性通过审批或审查; 4.3设备供应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以及三包要求,车辆必须为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公告产品,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4工程施工质量须确保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70日历天(包含工程勘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试车调试、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6. 以上数据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后者为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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