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4-2026年全市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外包及车辆租赁项目(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4-2026年全市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外包及车辆租赁项目(服务名称)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0744-28111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4-2026年全市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外包及车辆租赁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4-2026年全市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外包及车辆租赁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4-2026年全市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外包及车辆租赁项目。
2.2项目概况: 
(1)2024-2026年三年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全市范围的29台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外包及车辆租赁。
(2)本项目上限值为(人民币):754万元,其中: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外包上限值为:705万元,车辆租赁上限值为:49万元,车辆租赁各类车型上限值见招标人需求,投标的总价报价和各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上限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服务期限:三年,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发包方保留次年不与承包方签订服务外包合同的权利。
(4)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招标人每年度组织一次综合验收,如中标人未通过当年度合同验收,或者有履约不合格事项导致合同解除的,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执行下一年度合同。(主要内容详见招标人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招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及以下1、2、3、4项查询截图或报告(以下内容中,近三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1095天内,近一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365天内):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3)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4)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5)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3.3.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或者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提供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或者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提供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          
3.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包括存在行贿记录等不良行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11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4-886313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且住岗烟草新城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44-88631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3015)  
项目负责人:谭女士
电      话:0744-2811118
电子邮件:14482713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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