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厂23万吨事故水池清淤工程(第2次采购)
项目编号 | JZEG-GF-24-G1-G-0011265 | 采购经理 | 吕勇江-1880463153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5-28 14:29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5-28 15:3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20240503 | 公用工程厂23万吨事故水池清淤工程 | 项 | 1 | 1 | 5日历天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本次投标,合理低价中标。 2、凡恶意投标或者报价超过拦标价视为废标。 3、报价单位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拦标价为1.3096万元,报价为含税价,税率为3%。5.计划工期:5日历天,具体施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6.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金。
3.技术条款:为保证2024年雨季排水正常进行,需对23万吨事故水池进行清理,工作量及技术要求如下: 一、安全防护 ⑴、按要求办理相关票证,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劳保穿戴齐全; ⑵、作业过程所需设备及根据符合相关要求,落实并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各项措施。 二、工作量及技术要求 ⑴、清理池内淤泥约80方: 6寸泥浆泵排净池内积水; 25T吊车将50铲车吊入事故水池,清理池内淤泥,铲至水池西侧地面,晒干后用翻斗车运至指定地点,池底面积1700平米; (2)清理完毕,将铲车吊出,人员及工具撤离,清理现场。 三、完工验收 ⑴、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工。 ⑵、完工后,清理现场,无杂物滞留。(垃圾外运,施工方自行处理。) ⑶、工期要求不超过5天。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A、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响应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C. 至少有一项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 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竞标公司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竞标公司上传加盖公章的相应的资质证书副本材料扫描件。3、竞标公司上传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上传加盖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扫描件。 信誉要求: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载图。 2、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载图。 3、若供应商存在弄作假行为时,将被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jzbidding.com/),同时将供应商计入冀中能源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与该供应商发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