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头门港中欧班列(台州)海关监管场所正面吊、叉车有偿服务项目直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头门港中欧班列(台州)海关监管场所正面吊、叉车有偿服务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表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经前期调查了解,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头门港站有闲置相关设备,并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集团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第(六)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谈判购置。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广场西路1号建行南侧裙楼2-3层
五、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共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上江路198 号经开区商务大厦A 幢608室
电话:0577-56888695
七、发布媒介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85号运输部
电话:0577-56888429
采购人(全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
二、项目情况 | |
1.项目名称 | 头门港中欧班列(台州)海关监管场所正面吊、叉车有偿服务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 | 626000元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因头门港中欧班列(台州)海关监管场所运营需要,根据《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纪要》(〔2023〕8号),需要租赁头门港站既有的正面吊1台(45T)、叉车1台(不低于6T),总费用控制在62.6万元/年以内,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头门港中欧班列(台州)海关监管场所内。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经前期调查了解,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头门港站有闲置相关设备,并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集团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第(六)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谈判购置。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广场西路1号建行南侧裙楼2-3层
五、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共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上江路198 号经开区商务大厦A 幢608室
电话:0577-56888695
七、发布媒介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85号运输部
电话:0577-56888429
采购人(全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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