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淮安市永思园公共祭扫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淮安市永思园公共祭扫区采购项目(编号: ZQHJY-竞磋-20220905)
2、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淮安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
(2)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3)建设规模: 造价约45万元;
(4)招标范围:淮安市永思园公共祭扫区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 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和工程内容”及现场勘查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二、投标人须知”第35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磋商供应商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磋商供应商在职员工,内附磋商供应商自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效的承诺书。)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磋商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1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示范格式三、四);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四)采购人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磋商现场审查供应商资质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4、磋商文件取得方式:
(1)购买磋商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102室
联系人:张工电话:15861713209/0517-80528106
(4)时间:2022年9 月5 日-2022年9 月9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要求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102室)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 9月15日14时 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2年9 月15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
响应文件接收人:张工 电话: 15861713209、0517-80528106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2022年9 月15日14时30分;
磋商地点: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
7、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于青 电话:15161780330
(2)采购人联系人:蔡科长电话:18912086016
(3)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61713209、0517-80528106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海西路292号
(5)代理公司联系地址: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
8、其他事项:
(1)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