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07013843 | ||
项目名称: | 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商铺经营权招租 | ||
标的名称: | 文化艺术中心E区2-3号商铺,挂牌价7,274.52元/月 文化艺术中心D区一楼办公楼,挂牌价1,771.20元/月 文化艺术中心E区10号商铺,挂牌价2,007.12元/月 文化艺术中心E区2-2号商铺,挂牌价7,274.52元/月 文化艺术中心E区2-1号商铺,挂牌价7,274.5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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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0月0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0月24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位于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5宗商铺,租赁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租金递增比例为第二年递增5% ,第三年不递增(延续第二年租金单价不变),竞得后,竞得人需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标的详情见左下角“附件下载”招租资料册。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报名竞租,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以及《租赁合同》(模板)中的所有条款。 2、按标的现状招租(含瑕疵),竞租人在竞租前可自行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竞租人确认参加本次竞租前已对招租标的相关现状及信息有足够的了解,对自己的一切竞价行为负责。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 3、经确认成交的,租金按季度(3个月为一季)缴纳,由竞得人于确认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季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持《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和有关协议,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4、经确认成交的,竞得人须按《竞租须知》的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成交价款仅为租金,不含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水电、物业费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任何费用,所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租赁物不得用于从事KTV、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行业,也不得用于开设私立幼儿园;对于学校周边商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 6、经确认成交的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因原承租人未及时腾空标的影响标的交付的,竞得人的经营期间自实际交房日起算,到期日相应顺延。竞得人不得以未按时交房为由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7、经确认成交的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模板)中的条款诚信真实经营、无不良资信、无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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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本次招租标的如有原承租人申请了退租的,不得参加本次原承租标的竞租,但可报名其他标的竞租但无优先承租权。 3、原承租人若要续租应当重新办理报名手续,在同等条件和价位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优先竞租权人逾期未报名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竞租人须在2024年10月24日17: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相应的竞租保证金,经查证到账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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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意向竞租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发布的招租公告以及附件招租资料册中《竞租须知》等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应交款项、交款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 |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0797-6623558 18670146655(叶先生) 地址:南康区东门南路156号赣州银行五楼 |
招标
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商铺经营权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商铺经营权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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