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150510853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2023年航闸养护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盐城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023年航闸养护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连申线航道大丰新丰北段及阜宁港南段护岸工程、连申线航道盐淮高速桥段护岸修复二期工程、龙冈应急仓库维修项目、连申线航道东台北段护岸工程、连申线航道富安段生态护岸修复五期工程、连申线水上服务区锚地岸线疏浚工程、小岛灯塔示位标航标灯改建工程、连申线航道东台段S352大桥至安丰港池南侧疏浚工程、连申线航道刘庄段护岸维修二期工程、刘大线航道大中水上服务区场区道路修复工程、刘大线航道刘庄船闸引航道至老斗龙港及干河南弯道至G228国道桥段疏浚工程、刘大线航道大中水上服务区段疏浚工程、刘大线大中水上服务区光伏电力工程、通榆河八号标改造提升工程、连申线航道上冈潭洋河口段护岸工程、连申线航道阜宁开发区城北大桥段护岸工程、滨海船闸下游应急浅段疏浚、滨海船闸景观改造四期工程、滨海船闸路灯更新工程、运盐河船闸四期绿化提升工程。
序号
施工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规模
估算总经费
(万元)
1
连申线航道大丰新丰北段及阜宁港南段护岸工程
市中心
1500
4018
2
连申线航道盐淮高速桥段护岸修复二期工程
市中心
85
3
龙冈应急仓库维修项目
市中心
40
4
连申线航道东台北段护岸工程
东台中心
380
5
连申线航道富安段生态护岸修复五期工程
东台中心
70
6
连申线水上服务区锚地岸线疏浚工程
东台中心
25
7
小岛灯塔示位标航标灯改建工程
东台中心
25
8
连申线航道东台段S352大桥至安丰港池南侧疏浚工程
东台中心
280
9
连申线航道刘庄段护岸维修二期工程
大丰中心
160
10
刘大线航道大中水上服务区场区道路修复工程
大丰中心
35
11
刘大线航道刘庄船闸引航道至老斗龙港及干河南弯道至G228国道桥段疏浚工程
大丰中心
280
12
刘大线航道大中水上服务区段疏浚工程
大丰中心
20
13
刘大线大中水上服务区光伏电力工程
大丰中心
48
14
通榆河八号标改造提升工程
建湖中心
75
15
连申线航道上冈潭洋河口段护岸工程
建湖中心
370
16
连申线航道阜宁开发区城北大桥段护岸工程
阜宁中心
370
17
滨海船闸下游应急浅段疏浚
滨海船闸
50
18
滨海船闸景观改造四期工程
滨海船闸
95
19
滨海船闸路灯更新工程
滨海船闸
50
20
运盐河船闸四期绿化提升工程
运盐河船闸
60

2.2合同估算价:约93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8个月,监理责任服务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对应施工标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等事项施工监理和缺陷责任期服务。其他新增监理项目按本次招标中标费率结算(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投资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航道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交(竣)工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
3.2投标人拟任总监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航道工程专业或港口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安全证书、环保证书;拟任总监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航道工程的监理总监,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交(竣)工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
3.3其他要求:
总监代表:1 人,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或港口工程专业); 专业工程师(须包括测量工程师、结构工程师):3 人,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或港口工程专业);
监理员:至少 7 人,具有港口或航道或土建或相关专业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
注1:由于本次监理服务所涵盖各施工标段开工时间不一致,在各施工标段开工后须保证至少一名监理员常驻现场。
注2: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3:投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投入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 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月~2023年6月或 2022年 12 月~2023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常 C 级及以上等级。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者于2023年8月3日18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盐都区兆泉商务楼东电梯六楼;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5051085369,邮箱:592826839@qq.com。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方式: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08:30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09:00止;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五楼会议室。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按时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鉴于当下疫情防控形势,若本项目开标时间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影响,将另行通知。
6.踏勘现场
6.1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http://ycjtj.yancheng.gov.cn)网站上“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发布,同步链接至盐城市人民政府(www.yan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515-881105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六楼
联 系 人:朱叶娣
联系电话:15051085369  
电子邮箱:592826839@qq.com
9. 特别提醒
9.1未参加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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