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28.2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ly-2024-0704
预算金额28.23万元
招标公司栾川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史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0363896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4
公告正文
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JZB-LY-2024-07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230700 万元,招标人为栾川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洛阳市洛 并于2024年07月04日15时00分(北 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7室 获取采购文件,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 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 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 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长春路白玉兰酒店 5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长春路白玉兰酒店 5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 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B-LY-2024-0704 2、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2307.00 元 最高限价:282307.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JZB-LY-2024-0704 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282307.00 282307.00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 1 包。栾川县公安局网上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地点位 于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主要内容包括前端设备升级、传输网络优化、存储系统改进、平台 管理系统升级等。(详见磋商文件)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5.3 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 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 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 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6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现场获取; 3、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4、报名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长春路白玉兰酒店 5 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长春路白玉兰酒店 5 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栾川县公安局 地 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 70 米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19803792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036389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036389657 2024 年 6 月 2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公安局 地 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 70 米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98037925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503638965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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