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郏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786
预算金额145万元
招标公司郏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伊芳0375-27021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郏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786 | |||||||||||
2、项目名称:郏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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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依据测评整改要求拟采购网络安全防护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5.2质保期:1年。 5.3交货期:15日历天。 5.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
3.方式:网上下载;(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全面实行在线“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www.hnggzy.net);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中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6.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371-658084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005184603J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人民法院 | |||||||||||
地址:郏县行政路与文博路交叉口正东50米路北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71681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与湛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 |||||||||||
联系人:王伊芳 | |||||||||||
联系方式:0375-2702189、18236679958 0371-8668849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伊芳 | |||||||||||
联系方式:0375-2702189、18236679958 0371-86688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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