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绿化、管线改造工程(二次)
金额
51.1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lxc(2024)-19-gc
预算金额5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成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璐185099475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绿化、管线改造工程(二次)(招标编号:XJCLXC(2024)-19-GC)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绿化、管线改造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1.154637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管线改造、抗爆室周边绿化、办公室草坪、部分破损路沿石等。(具体内容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绿化、管线改造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绿化、管线改造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复 印件;注:a.以上①②提供任意一项即可;b.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 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时间段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c.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 他组织的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即可;d.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 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且在本单位注册。 8)须具有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两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 9)近三年未发生工程安全或质量事故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 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将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注 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业绩证明资料;⑥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 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 描件);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3 月)近半年社保。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的 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 准。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后递 交至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乌伊东路和昌峰路交叉口南 200 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乌伊东路和昌峰路 交叉口南 200 米)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控制价:511546.37 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 2)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包括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变更、答疑及 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 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 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交纳手续。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 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响应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 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人及 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南区飞跃路 联 系 人:蒋成博 电 话:152991876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联 系 人: 张璐 电 话: 18509947589 电子邮件: 13001281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