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化市】人武路路灯补光工程兴化市人武路路灯补光工程
金额
2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包公告 | |||||||||
项目名称 | 人武路路灯补光工程 | 项目编号 | |||||||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路灯管理处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中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人武路全长约275米,拟采用单侧布灯形式安装10杆单挑灯(80瓦); | ||||||||
建设地点 | 人武路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5 月12 日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5 月16日17时00分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正式预算价 (万元) | 发包价 (万元) | 本标段 计划工期 | ||||
3212812023012601 | 人武路路灯补光工程 | 亮化工程 | 23.501756 | 19.326964 | 30天 | ||||
竞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竞标人资格要求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竞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竞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竞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按审计结果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两年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三年付至审计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五年根据审计价结清余款。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规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竞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6、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 7、竞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发包文件、发包控制价、发包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发包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竞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8、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内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 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证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件。(注:报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动态监管资质需合格。 11、本工程响应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1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发包文件竞标须知前附件补充条款第10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13、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14、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 | ||||||||
投标报名及发包 (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3年5月12 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 5 月 17 日17时00分,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发包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
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电话 联系人 | 兴化市路灯管理处 13641558788 王先生 | 代理机构 电话 联系人 | 泰州中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0523-83285808 孙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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