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5年度广告宣传项目已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2024年第1次品牌项目评审会、第11次行办会立项、第11次财审会审批同意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4]-113号
2.2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5年度广告宣传项目。
2.3 采购内容:2025年度广告宣传项目入围3家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广告策划服务、线上媒体投放服务、线下广告投放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4 服务地点:银川地区。
2.5 服务期限:一年。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在以往的招标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此项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供应商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或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被集中或频繁投诉情况出现(提供承诺书);
3.6供应商未被采购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者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xhc2010@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5年度广告宣传项目+供应商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电话,资料包含: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料应清晰可辨,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对于已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最终评判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做出,供应商因条件不符参与磋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为交通银行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在交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智采平台操作手册。因未注册入库原因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审核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951-6197296。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北京路与宁安大街交汇口)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951-6916395
电子邮件:feng.ye@bankcomm.com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人:刘君河、向孙林
电话:0951-5677941、18095162958
电子邮件:nxhc2010@163.com